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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制度

更新时间:2015.12.05

【专业类别】:其他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郑碧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王凌红
【导师职称】:副教授
【论文级别】:硕士论文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权属、知识产权运用、介入权

【摘要】由于知识经济的发展以及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世界各国都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重要的经济战略,大规模的研发活动得以开展并推动了知识的获取和应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愈发受到重视,其相应的管理制度也日趋成熟。针对此类项目的运行和管理,目前从经济学、管理学的角度提出的讨论比较多,而本文试图从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制度来切入分析。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本身具有无形性,其归谁法定占有,比一般的物权更具技术性。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言,其知识产权的权属及运用制度是各方利益协调的基石,是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持续创新和良性循环的关键。这类制度,其内涵应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的归属认定,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制度安排。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及运用的法律制度上,很多国家都经历了由“收权”到“放权”的发展过程,目前的主流是进行有条件的“放权”,即:将国家资助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于项目承担方,同时保留国家进行“干预”的权利。我国的现行立法首先是符合这个主流趋势的,自2000年始,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立法例及其经验,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进行“下放”,尤其是2007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直接借鉴了美国《(拜杜法案》的有关内容,增设第20条、第2l条,在法律层面上确认了国家资助科技项目成果产生的知识产权“由项目承担方持有为原则,由国家持有为例外”的归属原则,旨在进一步激励科技创新,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但相关法规实施以来,我国政府科技投入的成果产出率和转化率仍与发达国家水平有较大差距,这里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也表明制度本身仍须进一步反思和改进。纵观美、日、英等国,其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制度上,均有完备的立法和一些独具特色的做法。美国以《拜杜法案》为代表,通过一系列立法例,对知识产权归于承包人原则下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内容作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为承包人的自主权和国家的介入权提供了实施保障。英国则针对多元化主体参与投入与研发的合作,创设了独特的项目模式,并为此推出了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及运用的协议范本,凭借实用的法律工具为产业界和学术界的“意思自治”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引导,也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产出和应用。日本在借鉴美国立法例、对知识产权权属进行“放权”之余,其国家权利的干预仍然不减,其官办的中介平台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为此类制度引进了新的主体,对“放权”的弊端和漏洞起到了一定的修复作用。反观我国现行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制度,在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设置上都有一些问题留待解决:从项目承担方角度,对其进行“放权”的同时没有配套设置其必要的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责任;从出资人(国家)的角度,其进行干预的主体、条件、方式仍待明确,且这种“介入权”与《专利法》上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对接问题也需要作出制度安排;从多元化投资和研发合作的趋势来看,其他参与人的“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之间的矛盾也不可避免,需要在制度上进行必要的考虑和平衡。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外立法例经验以及分析我国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建议出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建议创设项目承担方的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责任制度;并对国家“介入权”提出了一系列细化规则,同时增设项目信息公示制度以期推进公开交易甚至竞价交易,这些构想都旨在提升国家干预知识产权归属的“二次分配”的合理性和实效性;最后为多元化投资或研发合作的项目提出了必要的强制性规定,并从实用性角度出发、设计了示范合同条款,以期对契约行为做出必要的限制和引导。

【目录】

摘要 4-6
Abstracts 6-7
导言 9-11
第一章 我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制度现状 11-16
第一节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制度沿革 11
第二节 现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制度 11-16
第二章 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16-22
第一节 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责任制度缺失 16-18
第二节 国家权利缺乏具体制度安排 18-21
第三节 多元化合作项目的必要规范缺失 21-22
第三章 国外相关立法例及其配套制度研究 22-30
第一节 美国的相关立法例及其启示 22-25
第二节 英国的相关引导性规范及其启示 25-28
第三节 日本的政府主导型制度及其启示 28-30
第四章 完善我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及运用制度的构想 30-45
第一节 增设《管理办法》的总体构想 30-33
第二节 对项目承担方的责任制度设计 33-34
第三节 对国家权利的程序性制度设计 34-42
第四节 对其他多元化项目参与人的引导性制度设计 42-45
结语 45-46
参考文献 46-48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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