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于阜民
性 别:男
职位职称: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工作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学 历:硕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吉林大学
导 师:龙斯荣
学 历:博士
专 业:法学
学 校:吉林大学
导 师:王牧
大学毕业留校作助教3年,再作法学编辑7年,
后专职律师执业10年,
先后在吉林省中安律师事务所、大连黄海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发律师事务所等注册执业,并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专业职称晋升到“一级律师”,
1996年10月获得司法部、证监会颁发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开展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上市法律服务新业务。
社会兼职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专家室主任律师。
商业服务,教学科研,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国际刑法、环境犯罪、知识产权法
科研项目: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项目:《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与防范研究—侵犯专利权犯罪惩治与防范对策》(项目编号:09BFX067 );
(2)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中国参与反海盗国际行动的法律对策研究—以国际刑法》。
出版著作:
《刑法学》,科学出版社2008年7月
《专利权的刑事保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9月
学术论文:
[1]于阜民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中美日专利权刑事保护比较[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05-20B07.
[2]于阜民,任鲁娜. 论公众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J].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4,04:49-55.
[3]于阜民. 侵犯专利权犯罪之对策——刑法个罪的犯罪学研究[A]. 中国犯罪学学会.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犯罪学学会:,2008:1.
[4]于阜民,任鲁娜. 强奸罪防控之现状分析及对策——以被害人为视角[A]. 中国犯罪学学会.犯罪防控与平安中国建设——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论文集(2013年)[C].中国犯罪学学会:,2013:8.
[5]刘飞,于阜民. 论专利侵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1:56-58.
[6]于阜民. 犯罪构成理论抑或犯罪成立模型——以刑法契合性为鉴[J]. 社会科学战线,2013,08:162-172.
[7]于阜民. 雪佛龙公司巴西近海原油泄漏案分析及借鉴[J]. 中国审判,2012,02:29-31.
[8]于阜民,齐麟. 专利权刑法保护:回顾与展望[J].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92-98.
[9]于阜民,刘卫先. 海洋生态损害行为刑事责任论[J]. 当代法学,2009,03:25-29.
[10]于阜民. WTO“知识产权协议”与专利权司法保护[J].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5:61-63.
[11]于阜民,郭永智. 构建犯罪现象范畴——再论犯罪学与刑法学研究对象分野[J]. 犯罪学论丛,2007,00: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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