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朴松灿
性 别:男
职位职称:合伙人
工作单位:中伦律师事务所
学 历:学士
专 业:法律
学 校:北京大学
学 历:硕士
专 业:法学政治研究科民法专业
学 校:日本京都大学大学
2003年~2007年 日本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东京事务所
2007年~2008年 日本瑞穗银行国际业务部
2008年至今,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一、国家安全审查相关
就某日本企业与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与稀土有关的合资企业,是否需要国家安全审查,提供了法律意见
二、反垄断法相关
为使日本企业和就其出资的中日合资企业之间的交往行为不构成横向垄断协议,探讨防范对策,并制定了行为指南
为使某日本企业与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与稀土有关的合资企业,不构成需要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提供了相应对策
就某中国民营企业和某日本不锈钢企业及某日本大型商社共同出资设立高级不锈钢合资企业,是否需要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了法律意见
对某日资中国子公司由某日本商社投资入股,是否需要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了法律意见
三、撤资相关
为某日企从某中日合资手机厂商撤资及裁员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某日企从某中日合资电缆厂商撤资提供了法律服务
四、资产转让相关
为使某日资企业的业务重组不构成业务转让,提供了相应对策
某日资企业的资产转让属于业务转让时的税法上的效果,提供了法律意见
为某日资企业转让办公楼产权,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某日资企业转让工厂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了法律服务
五、设立合资企业相关
为某日本企业设立液晶面板合资公司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某日本大型商社、某日本设计公司与中国某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背景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外商投资招商引资合资公司,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某日本企业与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与稀土有关的合资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某中国民营企业和某日本不锈钢企业及某日本大型商社共同出资设立高级不锈钢合资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
六、知识产权相关
为某日本企业液晶面板设备对华出口及技术许可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多项设立合资企业相关的技术许可、商标许可,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某韩国商社,就取缔假冒产品相关的行政措施,提供了法律服务
代理YONEX株式会社,对销售假冒产品的商户提起诉讼,并获胜诉之后,取得了全额损失赔偿款
就撤资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了法律服务
七、合规及劳动法相关
为某日本企业制作针对其在华子公司的合规手册,并对在华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实施了说明会
就某公司销售人员私吞销售货款一事,通过刑事报案程序予以解决
处理了某公司销售部长徇私舞弊事宜
处理了某公司员工索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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