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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有关事项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0.09.0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9.01.01
【实施日期】:2019.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所称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于2019年1月1日前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月1日以后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四、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上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
  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邮政编码:100160;电子邮箱:ipc@court.gov.cn;电话:12368。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