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期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名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7.25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知办发办字〔2016〕10号
【发布日期】:2016.04.29
【实施日期】:2016.07.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专利信息人才队伍,优化专利信息人才队伍结构和布局,我局在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所在省、市试点开展了第一期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选拔工作。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和四川12个省、市知识产权局在本地区开展专利信息实务人才选拔工作,通过公开报名,差额择优评选后上报推荐名单至我局。经过我局复核确认,确定鲍龙凤等605人为第一期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入选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库,现予公布。
  请当选的实务人才立足本职岗位,服务地区经济科技发展,在专利信息资源组织与建设、专利信息分析、专利信息利用与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和相关单位,对实务人才开展有计划的培养,在重大经济活动、企业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发挥实务人才作用。我局将对实务人才培养与使用提供相应指导。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期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