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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广州老字号协会关于继续开展“广州十大手信”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3.01

【发布部门】:广州市-其他
【效力级别】:其他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穗老字号协〔2013〕9号
【发布日期】:2013.09.27
【实施日期】:2013.09.27
各区、县级市有关部门、主管单位、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
  为推动广州特色商品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广州十大手信”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覆盖面,在市经贸委和旅游局的共同推动下,由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文史馆、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各相关行业协会等协办,广州老字号协会承办的“广州十大手信” 2013年度的评选活动已正式展开。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区经贸部门、旅游局及主管单位或协会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形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积极参与,准时申报,并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旅游局、主管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等协助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下旬-12月
  二、参评对象
  在广州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利用特有的资源,采取独特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在传承传统工艺、文化基础上创新发展的品牌及其生产的成型包装产品。
  三、参评条件
  1、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2、参评产品必须便于携带,可进入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商品或已完成的、能够生产的设计样品;
  3、传承独特工艺,能体现鲜明的广州地方特色、地域文化,人文特色的产品或具有较强创意、前瞻的市场理念,富含文化内涵的设计样品;
  4、参评企业应拥有其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产权;
  5、产品有明确标识的包装,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6、经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四、申报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登录广州经贸网“政府信息公开--通知”(网址:http://www.gzii.gov.cn/)专栏下载或者在广州老字号协会官网(网址:http://www.gzlzh.com.cn)或新浪官方微博链接下载,根据《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广州十大手信” 产品及生产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所属各区经贸部门、上级主管单位等审核盖章后连同参评产品的图片或尽可能提供的小样品于2013年11月6日前报送我会。
  五、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020)81868993;成小姐,18925101875;邓小姐,18925101876;传真:(020)81308473;咨询QQ: 2354429115;电子邮箱:Lzhxh@163.com;地址:广州荔湾区光复中路199号三楼。
  附件:《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广州十大手信” 产品及生产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广州老字号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继续开展“广州十大手信” 产品及生产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广州老字号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
  为继续推动“广州十大手信”特色商品的发展,提高广州特色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形象,充分展示和推介广州丰富的旅游资源、文化内涵,我会在市经贸委、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方志办公室、文史馆、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等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拟于2013年9月下旬起继续牵头组织开展“广州十大手信” 产品及生产企业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以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以“广州十大手信”品牌的宣传和产品推广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广州十大手信”的市场推广力度,不断打造“广州十大手信”的标志性亮点,彰显“千年商都”以及“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魅力。
  二、工作目标
  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从品牌化、规范化、市场化等方面整合各方有效资源,构筑宣传、生产和销售等平台,进一步增强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扩大“广州十大手信”金字招牌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让“广州十大手信”成为广大市民值得信赖的首选礼品,为我市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服务。
  三、实施计划
  本次评选活动于2013年9月下旬正式启动,具体安排:
  (一)9月20日-9月27日 制定并讨论完善《关于继续开展“广州十大手信”产品及生产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二)9月27日-11月6日 辅导企业申报,接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11月7日-15日 组织召开专家评委会,确定“广州十大手信”产品及生产企业的推荐入选名单。
  (四)11月下旬 进行网上公示7天。
  (五)12月上旬 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证书并授予“广州十大手信”的牌匾,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予以公告,并进行宣传。
  四、组织申报
  各区经贸部门、旅游部门、企业主管集团、行业协会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广州十大手信”评选办法》(见附件)的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有关单位据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做好资料审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五、报送材料
  参评“广州十大手信”的企业,须经申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区(县)级经贸部门及旅游部门在申报书(见附件3)上盖章确认,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请行业协会加具推荐意见,于2013年11月6日前向我会报送正式申报材料、参评产品的图片(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或尽可能提供小样品(一份)。
  具体申报材料可在广州经贸网“振兴老字号”专题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 www.gzii.gov.cn/,也可以在广州老字号协会官网(网址:http://www.gzlzh.com.cn)或新浪官方微博链接下载(网址:http://weibo.com/gzlzhxh)。
  六、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先生(020)81868993;成小姐18925101875;邓小姐18925101876;传真:(020)81308473;协会咨询QQ: 2354429115;电子邮箱:Lzhxh@163.com;地址:广州荔湾区光复中路199号三楼。
  附:
  1、“广州十大手信”评选办法
  2、申报“广州十大手信”企业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3、“广州十大手信”产品及生产企业申报书
  4、“广州十大手信”品类名录
  附1
  “广州十大手信”评选办法
  一、名称
  广州十大手信
  二、组织机构
  (一)支持指导单位:市经贸委、市旅游局
  (二)主办单位:广州老字号协会
  (三)协作单位: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文史馆、市政协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
  三、评选对象
  在广州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利用特有的资源,采取独特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在传承传统工艺、文化基础上创新发展的品牌及其生产的成型包装产品。
  四、评选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参评产品必须是属于“广州十大手信”的类别。
  (三)必须便于携带,可进入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商品或已完成的、能够生产的设计样品;
  (四)传承独特工艺,能体现鲜明的广州地方特色、地域文化,人文特色的产品或具有较强创意、前瞻的市场理念,富含文化内涵的设计样品;
  (五)参评企业应拥有其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产权;
  (六)产品有明确标识的包装,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七)经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五、评选方式
  评选活动鼓励广州的企业自主、自愿申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进行。
  六、评选机构。
  (一)广州手信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在市经贸委、旅游局、地方志办公室、文史馆、政协学文委的支持指导下,由广州老字号协会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参与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
  主要负责组织对参选产品提出评审推荐意见,审定和确定入选产品名单。
  (二)评委会设置秘书处。
  评委会秘书处是评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广州老字号协会,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核实、预审等。
  七、评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向评委会秘书处提出参评申请,填写申报表及按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见附件),并报直接上级主管部门(国有企业需报所属集团公司、民营企业需报属地经贸部门及旅游局)审批。
  (二)资料提交:被确认申请有效的,申报单位向评委会秘书处提交申报表及相关的资料。
  (三)调查鉴别:评委会秘书处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
  (四)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并推荐入选名单。
  (五)公示:在有关媒体公示拟评选为“广州十大手信”的产品品类及生产企业品牌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在七天内向评委会秘书处提出异议。
  (六)复核:申报单位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秘书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20天内做出。
  (七)公告: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由评委会秘书处上报评委会审定,认定为“广州十大手信”及生产企业。
  (八)核发证书、授牌:对被认定为“广州十大手信”产品及生产企业的,由广州手信评审委员会颁发牌匾和证书。
  八、动态化和常态化管理
  (一)“广州十大手信”的产品及企业品牌,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评委会确定的统一的“广州十大手信”商标图案及字样,形成品牌规范效应,以进一步提高“广州十大手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广大游客和市民购买“手信”提供指引和便利。
  (二)将评选认定工作公开化和常态化。把评选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工作督办,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原则,并于每年年底统一公布评定结果。
  (三)“广州十大手信”所在单位每年3月初须向协会提交质监、卫生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如若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出现食品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经评委会秘书处核定,报评委会审定,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可以收回相应的“广州十大手信”称号,并予以公告。
  (四)把“广州十大手信”向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纪念品商店推荐,推动广州手信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广州十大手信”可在广州各美食街区设立特色店或销售专区。
  附2
  申报“广州十大手信”企业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广州手信”评选申报书(封面必须要盖章。)
  2、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现状、企业传承的优秀文化、产品及技艺的独特性、市场份额等介绍)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6、企业及参评产品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的各类认证材料的复印件
  7、申报产品的文字介绍材料及照片或图片(A4纸大小),同时尽可能提供实物小样一份。
  8、申报产品获奖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9、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10、质监、卫生检验机构近期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1、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加盖企业财务部门印章)
  申报“广州手信”须经申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区(县)级经贸部门及旅游局在申报表上盖章确认,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请相关行业协会加具推荐意见,于2013年11月6日前报送广州老字号协会(广州荔湾区光复中路199号三楼)。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制作美观、整洁,目录清楚,要标明页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可刻录光盘或发送到电子邮箱:lzhxh@163.com)。
  如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是过期,正在办理中的,必须附上相关的办理证明材料。
  如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的,必须提供另一方的委托申报授权书。
  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电子文件与照片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附3
  “广州十大手信”产品及生产企业申报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