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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1年工作总结、2012年工作计划、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和柳斌杰同志讲话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1.17

【发布部门】:其他
【效力级别】:其他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2.02.20
【实施日期】:2012.0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11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2012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2012年第一次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和柳斌杰同志《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已经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请于3月15日前,将你单位实施计划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附件:1.2011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
  2.2012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
  3.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
  4.2012年第一次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5.柳斌杰同志《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略)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代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
  2011年是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不平凡的一年。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两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向纵深推进。有关情况如下: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应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检查整改任务,省级、地市级、县级政府机关应分别于2012年6月底前、2012年12月底前、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检查整改任务。在国务院的部署指导下,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集中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按时完成,地方政府机关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截至2011年5月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13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按时完成机关本级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杀毒三类软件9.18万套(许可数)、采购金额7723万元,其中办公软件的采购套数和金额分别为6.56万套、6031万元,国外办公软件的采购套数和金额分别为3.71万套、4843万元,国外办公软件分别占比56.6%和80.3%。
  截至2012年1月底,上海、北京、广西、浙江、新疆、江苏、安徽、重庆等8个省(区、市)已完成全部省级政府机关检查整改工作,其中上海、北京、广西、浙江已完成全部省、地市、县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海南完成了三级政府机关办公软件(不包括其他软件)的正版化。在全国432个地市级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中,已有山东青岛、安徽淮南等100个地市级政府完成所有市级政府机关检查整改工作,占所有地市级政府总数的23%。在全国2732个县级政府中,已有广西、浙江等地373个县级政府完成所有县级政府机关检查整改工作,占所有县级政府总数的14%。各地共已支付采购资金9.09亿元、采购软件111.72万套(许可数)。其中国内、国外办公软件采购套数、金额分别是39.23万套、1.67亿元,26.82万套、4.06亿元。
  (二)具体做法。
  1.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积极推进。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国管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积极参加国务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督查组,对各有关地区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会同各成员单位对4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16个省(区、市)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起草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相关法规;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管局等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宣传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加强软件产品管理和对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开展计算机厂商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财政部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做好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经费保障,积极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和正版软件采购工作;积极研究制订软件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商务部利用中美商贸联委会、中美知识产权政府业界圆桌会议等多双边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渠道,积极对外宣传我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审计署对各级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作出部署,并明确要求将相关审计结果纳入审计报告以强化监督。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对软件市场的公平竞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重要建议,积极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参加对各地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促检查。国管局积极推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工作,开通正版软件采购网,认真做好软件集中采购保障服务,完善集中谈判、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的采购模式。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进《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条例》等使用正版软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中直管理局对中央直属机关根据政府采购的规定采购通用软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软件集中采购服务。
  2.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按时完成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中宣部、财政部等6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农业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推进。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15个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期完成。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等31家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率先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表率。
  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08年起连续投入软件采购资金约1.6亿元,长期坚持机关本级软件正版化。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卫生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管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部门,从不同渠道有效解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问题。中宣部“使用正版、统筹推进”、农业部“集中部署、集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效管理、长期保持”、国资委“正版化与信息化协调推进”等成为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范例。
  3.各地区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地区按照国办发〔2010〕47号、国办函〔2011〕130号文件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明确了政府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的职责,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工商、机关事务管理、知识产权等部门扎实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2011年,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山西省省长王君、江苏省省长李学勇、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安徽省省长王三运、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湖南省省长徐守盛、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四川省省长蒋巨峰等明确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认真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亲自给全省17个市市长写信,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致信14个市分管领导,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孙跃进给相关地市市长打电话督促工作,切实加快了相关地市级政府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
  4.各地区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北京、上海等25个省(区、市)都组成多个督查组,对省级机关和地市级、县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了实地督查。北京组织10个检查组,对市属委办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开展了检查;上海对9个区的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山西组成5个督查组,对11个市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安徽成立8个督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4轮全面督查。
  各地区积极推进软件资产管理工作,建立推进工作长效机制。江苏省制定《江苏省省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部分区县制定《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办法》,并考虑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区县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江西省要求达到固定资产价值和使用年限标准的正版软件,纳入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卡;贵州省贵阳市在全市试行《贵阳市市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成都市出台《加强政府机关软件管理办法》。广西“加强制度保障、集中统筹推进、狠抓督促检查”、浙江“分级负责、三级联动、细致核查”、上海“覆盖面广、资金保障有力、制度完善”、海南“统一谈判、集中采购、场地授权”、青岛“集中领导、场地授权、一揽子解决”、克拉玛依“统筹安排、分批推进、分别支付”、淮南“注重性价比、混合采购国产国外软件、低成本推进”等成为地方政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范例。
  (三)存在的不足。
  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思想有松懈、工作进展缓慢,认为这项工作可以放缓甚至做不做没关系;二是部分地方财政经费紧张,缺乏统筹安排,没有将软件购置经费及时、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存在不注重软件产品性价比,脱离实际需求,盲目采购高价软件或超范围采购软件的现象;四是软件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滞后。
  二、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在巩固2006年以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形成互动,协调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2011年全国共有4819家企业列入年度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标,其中2484家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共举办培训班230余次,参训企业数量近8000家,培训人员近1.4万人。截至2011年12月,全国累计列入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企业达到23101家,累计完成软件正版化企业15256家,累计举办培训班1230余次,参训企业数量近3.8万家,培训人员近7.3万人;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的达15930家(含一、二、三级企业),大型银行机构和保险企业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煤炭、旅游饭店、网吧、勘察设计等重点行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同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出版《软件资产管理手册》,对30家试点企业进行软件资产管理集中培训,组成工作组入驻试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推进试点企业深入开展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初步建立起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为长效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具体做法。
  1.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积极推进。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认真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服务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对16个省(区、市)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会同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中勘协、中机联及地方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培训工作;同时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和网络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软件侵权盗版活动,净化了软件市场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配合国务院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积极研究起草通用软件技术标准。财政部积极参加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商务部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外商投资和外贸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国资委积极开展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央企业总部完全实现软件正版化,二、三级企业基本实现正版化,四级企业软件正版化率超过50%,400余家中央企业(其中一级企业84家,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300多家)在中央企业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正版软件,累计采购金额达8600多万元。银监会制定《“十一五”期间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及“十二五”软件正版化工作规划要点》,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统筹纳入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体系,举办“城市商业银行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大力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大型银行机构已全面实现软件正版化,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中小银行机构总部大多数已基本完成软件正版化。证监会继续做好上市公司因使用盗版软件被处罚或涉诉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协调证券业协会等行业组织逐步推进证券相关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保监会坚持软件正版化与保险业信息化相结合,加强软件正版化检查和信息化工作通报,开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自查自纠和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各保险公司(总部)软件正版化基本完成。全国工商联组织《中华工商时报》等行业媒体和直属行业商会,加大软件正版化宣传,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2.各地区统筹协调、逐步推进。湖北省将413家企业列为年度目标企业,对400家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处罚了41家违规企业;推动长江证券公司投入300万元,以场地授权方式购置金山WPS软件,全面实现软件正版化。河北省要求第一批、第二批完成的200家企业报送软件正版化开展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并确定了第三批200家目标企业。山西省按照《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对2011年度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完成110家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超额完成了10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年度目标责任。天津市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全市92家勘察设计企业基本实现使用正版CAD设计软件的目标。重庆市在确定第五批66家中型企业作为推进目标的同时,认真开展企业软件清理、核查、登记工作,掌握企业使用软件情况,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深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黑龙江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100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目标企业,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川省不断拓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行业领域,从国有企业、勘察设计行业、外资企业、宾馆等行业企业中确定了第三批141家目标企业。湖南省教育、执法并重,对156家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对11家多次警告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其实施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机械制造行业和装饰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确定目标企业300家。西藏自治区坚持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有机结合,搭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纠纷调处、沟通协调平台,促进企业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三)存在的不足。
  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域,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三个: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对协调推进企业正版化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受经济危机影响,一些企业经营状况不好,致使部分企业不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投入资金,甚至有抵触情绪;三是软件市场秩序不规范、授权混乱、销售市场混乱等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总之,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地区的大力协作下,2011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圆满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2011年年末,国务院第180次常务会议要求建立健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制度,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因此,2012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转变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
2012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
  2012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的思路是: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以推进省和地市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为工作重点,确保按期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地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同部署、同督查、协调推进。
  2012年是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关键一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1号)正式批准成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求联席会议扎实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按时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1.要高度重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10〕47号、国办函〔2011〕130号和新出联〔2011〕2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要负责督促本辖区内省、市两级政府机关完成好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完善长效机制。
  2.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履行职责,继续做好检查整改推进工作。财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落实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经费,把通用软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完善软件资产管理相关制度。集中采购部门要做好通用软件集中采购工作,重视软件产品性价比和售后服务,切实降低软件采购成本。
  审计部门要做好对本级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结果纳入审计报告。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审计、工商、知识产权、机关事务管理、法制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宣传,加大对地方政府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3.要做好信息通报工作。要督促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按时向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报送《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表》和新完成的省级机关名称和地市级、县级政府名称;分别于2012年6月底前、2012年12月底前、2013年12月底前将省级、地市级、县级完成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送国务院并抄送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将及时汇总各地情况,以信息专报、月度汇总通报(每月5日前)、专项通报等形式及时向国务院领导、有关省(区、市)政府领导通报进展情况。
  4.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2012年3月、8月采取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省(区、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解决,并向国务院汇总报告、向各省(区、市)政府汇总通报;于5月、10月对工作进度慢的部分省(区、市)进行专项督查,现场协调解决制约工作进度的突出问题,确保整体工作按时完成。
  二、协调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5.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中央企业、大型银行机构和大型保险企业等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探索建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统计制度,汇总统计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的企业数量、企业人员数量、使用计算机设备数量、使用正版软件数量和软件采购数量,建立真实可用、动态更新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信息统计数据库;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解决因人员、计算机设备数量变化而引起的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
  6.建立完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总结2006年以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验和问题,抓住列入目标企业、开展培训、制订时间表、保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立长效机制等重要环节,加强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常态化推进。
  积极推进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研究起草《企业软件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并推广应用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企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对中小银行机构和机械行业企业等开展专题调研,探索推进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逐步拓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行业企业领域。
  7.开展第三批“全国软件正版化示范企业”评选工作。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按照科学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将各地新涌现出的有代表性、有借鉴性的企业筛选出来,进行总结梳理,将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加以推广应用。
  8.平衡推进相关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综合考虑国际应对压力、行业企业承受能力、国产软件产业竞争力等因素,平衡推进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新闻出版企业、证券期货相关企业、机械制造和勘察设计企业等行业企业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构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服务保障平台
  9.加大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计算机预装软件情况的专题调研,加强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督促计算机制造商和操作系统软件提供商进一步改善预装结构,规范销售渠道。
  10.完善政府机关购置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计算机办公设备的资金保障和采购机制。加强对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的专题调研,研究修改《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相应正版软件的预算保障和采购机制。
  11.完善打击软件侵权盗版专项治理机制。将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治理工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北京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相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严厉打击会议相关场所周边的侵权盗版活动。
  12.探索建立为政府机关、企业采购正版软件提供有效服务的软件采购机制。充分发挥软件集中采购的优势和作用,推动解决软件销售中存在的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价格混乱等问题,构建价格合理、产品质量好、服务有保障的软件集中采购服务平台。
  13.探索建立使用正版软件纠纷调解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手段,妥善解决列入软件正版化推进目标的企业遇到的投诉或诉讼,将软件企业的自发维权纳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形成健康、统一、有效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推进秩序。
  14.探索建立软件市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积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15.研究起草《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条例》。
  四、加强国际应对和宣传培训
  16.加强国际应对。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多双边合作机制和场合,围绕一些发达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和领域,及时梳理、传达和发布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维护我国良好国际形象,缓解国际压力,营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
  17.加强主动宣传。通过在主要媒体开设宣传专版、专栏,开设专题网站或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等,普及使用正版软件和维权知识,宣传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措施和成效,介绍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工作经验,推介正面典型,曝光典型案件。
  18.做好对外宣传。通过外文网站、媒体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组织对外宣讲团进行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工作成果、沟通信息、增进共识,最大化地运用好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
  19.继续做好培训工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逐步提高各级政府机关及相关企业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认识,增强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3: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1号)精神,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办公室会议包括联络员全体会议、联络员专题会议、联络员助手会议三种形式。全体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同志主持,全体联络员参加,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同志主持,相关联络员参加,适时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分析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形势,协调推动重点工作,通报有关情况,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的事项,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及相关工作的建议等。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同志签发,报送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印发各成员单位。办公室适时召开联络员助手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同志主持,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助手参加,通报情况,协商工作。
  二、信息通报制度
  各地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可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重大事项、重要信息及时报送,为办公室全面掌握情况、研判形势、制订决策提供支撑。办公室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经验做法等,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三、督促检查制度
  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部分地区、单位或部分领域适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以推动某些地区或某个领域工作的落实;对联席会议确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在总结阶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办公室应将督查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并视情况编发简报通报督查情况。
  四、宣传培训制度
  加强主动宣传,通过在主要媒体开设宣传专版、专栏,开设专题网站或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等,普及使用正版软件和维权知识,宣传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措施和成效,介绍各地区和各成员单位工作经验,推介正面典型,曝光典型案件。积极开展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各级政府机关及相关企业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认识,增强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4:
2012年第一次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新出联〔2011〕20号)及《关于印发〈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文件精神,拟于3月底前对各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促检查各地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查找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不平衡的原因,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二、督查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有关情况
  1.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
  2.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情况。地方各级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新出联〔2011〕20号文件要求填报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度时间表》的落实情况;实地督查、软件采购和整体完成情况。
  3.软件采购资金安排和到位情况。各地将软件采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工作安排;已到位的软件采购经费情况;软件采购经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4.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情况。各地软件正版化工作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软件集中采购机制、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及年度报告制度等的建立情况。
  5.相关单位的进展情况。会同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相关单位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
  各地贯彻落实国权联〔2006〕2号文件的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及监管落实等情况;各地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各地2012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抽查若干企业的完成情况。
  (三)工作机构落实情况
  国务院于2012年1月3日以国函〔2012〕1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后,各地的工作机构落实情况。
  三、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督查由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银监会等8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带队,同时从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证监会、保监会、中直管理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从2月底开始对上述16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
  四、督查地区和督查时间
  (一)督查地区。对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6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对其他15个省(区、市)进行书面督查,相关省(区、市)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二)督查时间。2012年2月底至3月底。具体到达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五、督查方式
  (一)听取政府汇报和交换意见。听取地方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汇报;就督查情况与地方政府负责同志交换意见。重点是各省(区、市)为确保于2012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按时完成省、地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二)抽查相关单位完成情况。每个省抽查3个省级政府机关、省会城市政府办公室、1个地市级政府办公室及3家企业。
  (三)召开座谈会。与当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代表、企业经营人员、软件正版化推进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座谈,了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成效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督查准备工作
  督查组出发前,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解读有关文件,介绍相关情况,提出督查重点。各督查组负责细化督查方案,确定日程安排,进行任务分工,并与各省(区、市)协商行程。
  七、督查情况反馈
  各督查组对督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在实地督查结束后3日内向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组报告和相关省(区、市)自查报告,汇总报告国务院。
  八、组织协调工作
  督查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印发督查工作通知、动员培训、宣传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