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41号――关于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等事项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11.14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41号
【发布日期】:2008.11.28
【实施日期】:2008.11.28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通知单发放及成绩复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日期
  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08年12月3日公布。
  二、成绩查询方式
  自12月3日起,应试人员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通知单发放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下称“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
  四、成绩复查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附准考证复印件)。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