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年检。现将首批通过2004年年检的472家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06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年检。现将首批通过2004年年检的472家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上述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等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