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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2.24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知办函管字〔2015〕129号
【发布日期】:2015.03.24
【实施日期】:2015.03.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现组织申报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以实施专利战略“三大主体任务”为主线,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专利制度、创新专利行政管理模式、加强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升专利战略推进工作能力等方面,深入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以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为主体,可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联合申报。
  (二)具体要求: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不得为课题研究类项目,不得与我局已支持的其他项目重复,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
  (三)经费要求:每个单位限申报1-2个项目,2014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可申报2-3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资金为10万元-30万元,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2。
  三、进度安排
  我局将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报批确定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年底组织项目结项评审。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电子件、纸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于4月下旬对《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项目。
  (三)项目实施。5月上旬签署项目委托合同书,启动项目实施工作,8月对项目进行年中检查,年内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四)结项评审。根据项目委托合同书,视情况组织检查评估,年底进行结项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