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98号)
关于批准对崇明老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崇明老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函》(崇府发〔2006〕3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上海市崇明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
1. 米:以大米(粳米、糯米)为原料,其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见表1。
表1
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
2. 酿造用水:取自滞留于崇明县县域范围内≥48h、经净化处理的长江水。
3. 八二酒曲:以根霉菌为糖化发酵剂、酵母菌为酒化剂,分开纯种培养,经科学合理搭配而成的。其指标见表2。
表2
八二酒曲质量指标
┌───────────────────────┬───────────────────────┐│ 项 目 │ 指 标 │├───────────────────────┼───────────────────────┤│ 水分,% │ ≤10 │├───────────────────────┼───────────────────────┤│ 糖化酶活力(单位) │ ≥90 │├───────────────────────┼───────────────────────┤│ 淀粉利用率,% │ ≥60 │├───────────────────────┼───────────────────────┤│ 酵母细胞,亿/g │ ≥20 │└───────────────────────┴───────────────────────┘
(二)生产工艺。
1. 爽口型崇明老白酒生产工艺流程:
2. 清甜型崇明老白酒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图2、图3。
清甜型由双基(基酒、基糖)发酵并配伍而成。
(1)基酒即为爽口型崇明老白酒,其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2)基糖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
3. 清甜型崇明老白酒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见表3。
表3
感官要求
2. 理化指标,见表4。
表4
理化指标
三、专用标志使用
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崇明老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