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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3号——关于批准对日照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6.01.1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3号
【发布日期】:2006.03.23
【实施日期】:2006.03.2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3号
关于批准对日照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日照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日政字[2005]2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日照市的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用黄山群体、龙井43、福鼎大白、鸠坑中小叶种茶树优良品种。
  (二)立地条件。
  立地条件:要求地块背风向阳,坡度在25o以下,土壤pH值4.5至6.5,有机质含量大于1.0%,土层厚度不低于60cm,地下水位在100cm以下。
  (三)栽培技术。
  1.播种:采用单行或双行种植,每穴播5至6粒种,出苗后定3至4株健壮苗。
  2.茶苗栽植:茶苗栽植的最佳时间为3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栽后浇足定根水,并进行保墒。
  (四)采摘。
  1.采摘时间:每年4月10日至9月30日为采摘期。
  2.采摘标准:特级茶要求一芽一叶初展为主,一芽一叶在10%以下;一级茶要求一芽一叶至一芽二叶初展为主,含一芽二叶在20%以下;二级茶要求一芽二叶至一芽三叶初展为主,含一芽三叶在30%以下;不同级别茶叶均需按标准分批即时采、合理采。
  3.采摘方法:提手采,不应捋采和抓采,保持芽叶完整、新鲜、匀净。
  (五)加工工艺。
  1.工艺流程:
  (1)卷曲形:摊青→杀青→揉捻→二青→做形烘干→提香→包装→入库。
  (2)扁形:摊青→杀青→理条→做形(压扁)→辉干→包装→入库。
  2.工艺要求:
  鲜叶必须进行摊晾,摊放厚度不超过5cm,鲜叶失水率应控制在15%至20%之间。杀青时投放鲜叶要均匀一致,按照“嫩叶老杀、老叶嫩杀”的原则选择不同的杀青温度和时间。做形时按照先高后低的原则调整温度,进行理条、整形。
  (六)质量特色。
  1.感观:
  (1)卷曲形:外形:条索细紧、卷曲、匀整;不同级别茶叶色泽从翠绿到墨绿,但不得枯黄、断碎;内质:香气高,从鲜嫩到尚纯;汤色从嫩绿明亮到黄尚亮,但不得浑浊;滋味醇,无异味;叶底从明亮到尚亮,但不得花杂。
  (2)扁形:外形:外形扁平,不同级别茶叶从光滑到尚平;色泽从嫩绿到深绿;匀整洁净。内质:香气高,从栗香到纯正;滋味醇,无异味;汤色从黄绿明亮到黄绿尚亮;叶底从明亮到绿欠匀。
  2.理化指标:
  水浸出物≥37.0%(m/m),粗纤维≤16.0%(m/m);对特级和一级日照绿茶,要求硒(Se)≥25mg/kg(m/m),游离氨基酸总量≥3.0%(m/m)。
  三、专用标志使用
  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日照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