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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APEC会议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相关流程业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3.29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4.10.31
【实施日期】:2014.10.31
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
  2014年APEC会议将于11月在北京召开,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调休放假。
  鉴于本次调休放假不属于国家法定休假日,凡期限届满日为2014年11月7日、10-12日的期限将不予顺延。请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注意,应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应手续。
  现将调休放假期间相关流程业务的办理,说明如下:
  1.专利电子申请用户可在网上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2.除北京市外,其他省市的专利管理机构、代办处正常开展业务。
  3.调休放假期间,建议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途径办理专利申请及相关事务,或者通过邮寄方式按期提交相关文件;通过银行、邮局及网上缴费等方式按期缴纳费用。
  同时为方便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对于无法采取上述方式办理专利申请及相关事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费处、复审委员会立案处仍将安排值班人员接收文件及费用。
  调休放假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值班电话为:
  对外咨询服务咨询电话: 010-62356655
  电子申请客户端咨询电话:010-62088050
  纸件申请受理咨询电话: 010-62085500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