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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2.25

【发布部门】:农业部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24
【实施日期】:2008.0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总站)、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要求,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加以组织实施。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冯忠泽、姚文英;联系电话:010-62191443;传真:010-62115730。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8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遵循“认证与监管并重、数量与质量并举”的工作方针,稳步扩大产品总量规模,着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品牌整体形象,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法,统筹协调发展速度、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实现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000个,其中种植业产品3000个,畜牧业产品1500个,渔业产品1500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000个,种植业产地3000个,畜牧业产地1000个,渔业产地1000个;产品到期复查换证率保持在80%以上。完成2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及相关工作。探索启动强制性认证的方式方法,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适时开展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获证产品质量总体稳定可靠,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标志使用进一步规范,标志使用率大幅度提升。
  三、推进措施
  (一)加快认定认证进程,不断扩大总量规模
  第一,全面推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运行作为最主要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和体系队伍的管理优势和技术优势,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统筹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督促各地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抓紧制定一体化推进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提高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效率。
  第二,努力改进复查换证工作模式。尽快将复查换证审核关口前移,注重发挥省级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本行业认定认证工作的职能作用,强化省级工作机构对地县两级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使地县两级工作机构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同的产品,要采取不同的审核确认模式。关键是抓住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和生产档案记录等重点环节。要以现场确认检查为重点,简化确认申报材料,强化标志使用和生产者自律。保证工作质量,使认证工作更有针对性。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复查换证率,巩固认证工作成果。
  第三,抓紧启动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开展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基础性工作,优先在韭菜、鸡蛋和多宝鱼等产品上开展强制性认证试点。强制性认证试点要以省会城市为依托,以市场准入为突破口,强制性认证与强制性标志使用相结合,在基础条件比较好的省份和省会城市开展试点,力求取得进展,总结出成功的经验和模式。
  (二)全面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有效性
  第一,完善认证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撑。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技术标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标准改革研究、制定和评审工作。加大生产操作规程的制修订力度,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有标准可依;产品标准的制修订重点考虑生产中使用多、危害重、社会影响大的高风险参数,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将经试用和完善的认证程序及规范转化为行业标准,加大认证程序和规范的执行力度。同时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标准,及时修订和拓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继续扩大农产品认证范围。
  第二,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把好质量关口。建立和完善检测机构管理制度,规范检测行为,修订《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选定委托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选定和委托程序,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实现对检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中心、分中心、省级工作机构与检测机构之间信息交流制度,及时反馈在认证审查及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检测质量问题;建立检测机构定期检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认证检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建立对各检测机构的评价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对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检测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规范认定认证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现场检查、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工作,提高各级工作机构信息填报的规范性,提高各级工作机构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期限规范,认真做好认证认定各环节的技术审查和技术把关工作。对于危害因素风险较大的产品,要积极配合地方和有关部门,做好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和培训,强化生产档案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加快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从源头上避免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依法实施标志管理,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第一,强化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品牌公信力。依法建立监管制度,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明确细化各级工作机构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模式和措施。加强监管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无公害农产品依法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企业自律为基础,行政执法监督为主导”的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产品抽检工作,提高抽检比例,争取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抽检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无公害农产品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二,改革标志管理,扩大标志使用比例。进一步创建和扩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监管示范县范围,增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鼓励认证产品加贴、印刷标志上市,集中力量抓好12类适宜用标产品的强制性标志使用。积极探索标志加贴与标志图案印刷相结合的新型标志使用模式,实现标志图案印刷规范,防伪加贴标志使用便捷。建立包装标志印刷审核备案制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标志使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四)全面启动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发掘和保护特色农产品
  第一,全面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重要的农业资源,是区域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的表现形式和重要载体。挖掘、利用、保护和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对农产品产业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和农民增收及农业增效意义重大,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发展特色农业的重要抓手。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动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将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认真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组织申报工作。做好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及其推荐工作。推动地方工作机构充分挖掘本地区、本行业农业地理资源,积极培育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申报主体,做好推荐申报登记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评审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检查规范》等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地理标志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依托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建立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工作机构的职能责任和权利义务。组建农产品地理标志评审专家委员会和地理标志检查员队伍。择优选定委托一批承担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鉴定和产地环境监测的检测机构。
  第三,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宣传推广与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扩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影响。开展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系统工作人员素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公益性宣传活动。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管理,健全相关使用规范。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加贴防伪标志印刷、核发、推广工作,做好登记产品的证后监管工作,定期进行集中监督抽查,确保登记工作有效性。
  (五)强化体系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第一,健全机构,规范管理。对各级工作机构实施分类指导,对省级工作机构重点要强化职能、理顺关系,尤其要加强督促部分进展较慢省份落实工作机构、强化职能配置、充实人员编制和改善工作条件,对地、县级工作机构重点是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升认证认定审核把关和证后监督能力。强化工作机构诚信、责任、自律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的整体运行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级工作机构完善制度,转变观念,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突出体现服务意识,为广大生产企业和农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做好检查员、内检员、检测机构技术骨干人员培训工作,要重点强化地、县两级工作机构检查员和申报与获证单位内检员培训。完善检查员、内检员培训管理及注册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将内检员、检查员培训纳入全国农业系统从业资格技能培训考核范围。
  第三,加强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理论技术研究,组织实施好质量体系(二期)948项目和地理标志948项目。结合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及无公害农产品强制性认证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机制与综合效益分析、欧盟农产品地理标志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关键控制技术等课题研究,为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