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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向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报送信息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30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0
【实施日期】:2003.0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宣传工作意见的指示精神,为了更好地利用互联网宣传报道知识产权工作,普及专利知识,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我局在政府网站开辟了“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动态”栏目,将集中报道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动态。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向我局政府网站报送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方位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全貌,传播知识产权及专利信息,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对所报送信息的要求
  信息主要报道各地方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内容包括:宣传、培训、执法、会议等工作,以及围绕当地政府工作开展的各项活动等。信息要有时效性、文字简练、内容准确并短小精悍、图片清晰。
  三、对报送信息多的单位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将为其开设专栏。
  四、信息登载后按规定支付稿酬。
  五、报送信息方式
  1.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信箱:sipoffice@sipo.gov.cn或lvli@sipo.gov.cn(注“信息化处上网信息”字样);
  2.传真方式
  传真号码:010-62019307(请注明“信息化处信息上网”字样);
  3.联系人:办公室信息化处吕丽,电话:010-62093100。
  附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地方联络员名单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