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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马德里电子通讯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5.12.29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04
【实施日期】:2011.01.04
  根据2010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有关承诺,在总局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经济信息中心、通达商标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经总局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的子系统之一——马德里电子通讯系统上线试运行。
  马德里电子通讯系统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信息交换的自动化系统。该系统试运行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可以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以电子方式提供给商标局,从而减少纸件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今后,将逐步实现国内申请人递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以电子方式传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终实现商标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之间双向电子通讯。
  该系统的试运行,为中文成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语言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将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更广泛、更深入的业务合作和数据交互积累经验。
  特此通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