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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规范GOVCN域名使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26

【发布部门】:其他
【效力级别】:其他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03
【实施日期】:2009.07.03

  为规范GOV.CN域名的使用,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信部电[2008]172号,以下简称《域名体系公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中心对GOV.CN域名使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GOV.CN的使用者应为政府机构
  按照《域名体系公告》的规定,二级类别域“GOV--适用于中国的政府机构”,故GOV.CN域名的使用者应为我国政府机构或政府机构授权的机构。
  二、GOV.CN域名的规范使用
  GOV.CN域名对应的网站为商业网站的,将由相应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知域名持有者修正使用行为。如果域名持有者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修正的,我中心将停止相应域名的解析。
  三、我中心将对已注册的GOV.CN域名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客户服务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58813000
  联系传真:010-58812666
  电子邮件:service@cnnic.cn
  

二○○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