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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国家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及试点培育单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2.24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3.04.15
【实施日期】:2013.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3〕2号),我局对各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论证。经研究,确定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等14家单位参加国家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作为国家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培育单位(见附件)。支持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在本省有关(地)市开展评议试点。
  各试点单位和试点培育单位应按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知发协字〔2012〕88号),认真做好评议工作体系构建、制度机制建设、项目评议开展、机构培育和人才培养等工作,落实配套资金,积极推进试点层级深化,充分发挥评议成果在政府、企业科学决策中的支撑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2013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及培育单位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