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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2.24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知办函规字〔2014〕181号
【发布日期】:2014.05.20
【实施日期】:2014.0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根据《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国知发办规字〔2012〕83号),我局开展了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通过服务机构自主申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经局批准,确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等50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现将名单公布。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培育单位应参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指引》开展工作。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培育单位要以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为方向,努力拓展市场空间,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树立标杆典型,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