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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12.28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商标字〔2011〕266号
【发布日期】:2011.12.28
【实施日期】:2011.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1年11月28日,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特点,在突出总局确定的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周密安排每一阶段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附件: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任务分工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工商标字〔2011〕265号)精神,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任务分工(列在第一的负责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能分工为协助单位)。
  一、第一季度(2012年1-3月)
  (一)继续深入开展对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严格落实白酒和葡  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负责单位: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商标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二)根据国务院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查处假烟专项行动,选择一批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大、后果严重、案情复杂的大要案督办,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负责单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宣传中心
  (三)继续积极配合做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的修订工作。
  负责单位:法规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四)加强与海关总署合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就加强商标执法协作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力争制定并出台加强双方执法协作的专门文件。
  负责单位:商标局
  二、第二季度(2012年4月-6月)
  (一)继续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农资经营者进货查验和台账制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违法行为。
  负责单位:市场规范管理司
  (二)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对恶意抢注商标案件进行集中排查,提前审理或并案审理,并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探索建立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个人、企业以及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
  负责单位: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
  (三)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剖析并曝光,继续保持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高压态势。
  负责单位: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传中心、经济信息中心
  (四)认真总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经验,研究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负责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法规司
  (五)在前期研究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的沟通,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暂定名),力争在2012年上半年完成与上述三部门的联合会签。
  负责单位:商标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法规司
  三、第三季度(7月-9月)
  (一)大力查办“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选择一批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大、后果严重的大要案进行督办;组织查处、挂牌督办重大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负责单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宣传中心
  (二)总局及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展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行为搜索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嫌违法行为人网站(网店)及对应实体的检查;组织开展对全国主要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检查;以假冒伪劣化妆品、服装为重点,加大与相关知名商标所有人合作开展打击维权力度,深入挖掘有关投诉举报信息,查处曝光一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
  负责单位:市场规范管理司、宣传中心
  (三)严格规范食品市场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的违法行为。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集中打击销售假冒他人食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等违法行为。
  负责单位: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商标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以及地理标志为重点,狠抓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对其中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宣传、警示与教育的作用。
  负责单位:商标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宣传中心、经济信息中心
  四、第四季度(10月-12月)
  (一)继续突出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品种,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予以退市处理,并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负责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二)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以及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行为。
  负责单位: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三)在前期调研、总结经验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力争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的大型百货商场全面推广这一制度,倡导市场主办方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
  负责单位: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