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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关于请协助组织申报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产品(船舶行业)的函

更新时间:2016.02.24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军民函〔2015〕53号
【发布日期】:2015.02.03
【实施日期】:2015.02.03
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电子信息司,中船集团公司科技部,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科技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为深入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以船舶领域为试点,研究编制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目录(以下称:目录)。通过目录编制和发布,明确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技术发展重点,引导军民用优势资源配置,支持关键技术领域科研攻关,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现商请你们协助组织本部门、领域重点单位申报备选技术与产品,请予支持。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仅限船舶领域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产品,需切实反映技术或产业发展需要。
  二、申报材料要清晰、完整、准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相关技术与产品资料的汇集梳理工作委托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具体承办,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直接报送该中心,同时提供材料电子档一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 峰 010-62182158(分机19),13661037195
  冯敬选 010-68205698
  Email: ndipc@163.com, fengjingxu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