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局:
近期,接闽版权发〔2013〕9号、榕整规办〔2013〕8号通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省级人民政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并将各省市县两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重点考评内容。省版权局和市整规办都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确保我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在综治考评中取得佳绩,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按时完成
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明确规定,对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履职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消极塞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地版权行政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县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二、加快工作进度,抓紧采购安装
各县(市)区文体局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采购工作的,要及时对各单位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的,要加紧做好后续卸载盗版软件、安装正版软件和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对于正在申报有关采购方案,要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对于采取分散采购方式的,要积极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解决经费问题。
各县(市)区文体局请于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需体现具体正版率数据)书面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汇总后将上报市政府。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