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产业园区、各县(市)区经贸(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2014年上半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作座谈会,以及《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建立软件产业重点项目报送制度的通知》(闽经信软件〔2014〕399号)精神,福州、厦门作为重点软件城市须每季度报送软件产业重点项目,上报项目列入软件产业扶持项目储备库,作为软件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为及时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限要求
有关产业园区、各县(市)区经贸(发)局区、各有关企业将本区域、本企业的软件产业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情况,从今年8月份起,每季度报送一次,分别于3月25日、6月25、9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送市经委软件服务业处,以便汇总上报。上报项目将列入软件产业扶持项目储备库,作为软件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
二、项目内容要求
软件产业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建设期、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预计年销售收入、建设阶段、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1。
三、上报项目范围
1.软件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
(包括在建、拟建及意向项目);
2.企业软件产业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包括在建、拟建及意向项目)。
四、其他要求
有关产业园区、各县(市)区经贸(发)局负责通知本区域有关企业报送项目,并于8月10日前(首次报送)将2013年、2014 年软件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包括在建、拟建及意向项目),按附件1要求填报汇总报送市经委软件服务业处,电子版发送至fzrj001@163.com。
联 系 人:陈丽霞
联系电话:83258357
附件:福建省软件产业重点项目汇总表(季报)(略)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