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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民政部关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6.03.29

【发布部门】:其他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民函[2009]57号
【发布日期】:2009.02.18
【实施日期】:2009.02.18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保护文字著作权,推动文字作品的创作、使用和传播作出积极贡献。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