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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03

【发布部门】:鞍山市-地方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鞍政发[2009]12号
【发布日期】:2009.09.07
【实施日期】:2009.09.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鞍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一)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93月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创造取得较大突破,到2008年底,累计申请专利18万余件,累计拥有专利9000余件;发明专利和职务发明比例逐年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速在30%以上;全市专利产业化企业500多家。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57个。中国驰名商标8件,省著名商标91件,市著名商标74件。中国名牌产品5个,省名牌产品49个。通过软件登记取得版权的产品160多个。取得植物新品种权12个。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9个。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140多个,省地方标准4个,市农业地方标准20个,有2个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南果梨、岫玉已取得国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创造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位于全省前三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得以加强。全市有国家认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4家。知识产权实施成效显著。鞍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技术装备、产品生产企业正在迅速发展,涉及冶金、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示范、试点深入推进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鞍山市已有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44家。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大力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和联合执法行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权利人的权益。

(二)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投入不足、运用能力差,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淡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低,诉讼和应诉能力弱。二是知识产权总量少、质量低,如发明专利占专利总量比重只占20%,目前全市99%以上的企业没有专利。三是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经费投入不足。四是全市知识产权人才严重匮乏,高校无知识产权专业。五是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亟待逐步解决。

(三)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要建设中国精品钢材基地,发展钢材精深加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化工新材料业、矿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光电产业、新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的激励、保护和促进作用,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未来竞争、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保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一个核心,加速两个融入,推进三大任务”的总体要求,以加快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基础,以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建设创新型鞍山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010年,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显著增长。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新体制。建立起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建立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制和舆论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建成知识产权大市。

--2015年,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在主导产业、重大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知识产权投入量、产出量、产业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处于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地位。把鞍山建设成为创新活力迸发、效益产业集聚、维权保护有力、专业人才充足、服务体系完善的知识产权强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2020年,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体系比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全市知识产权拥有量及质量能够有效支撑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显著减少。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拥有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人均主要指标达到发达地区先进水平,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社会申请量的比例超过70%以上,建成创新型城市。

2.主要指标

--专利。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到2010年累计申请达到2.2万件,累计授权1.1万件;到2015年累计申请达到3.5万件,累计授权1.75万件;到2020年累计申请达到5.6万件,累计授权2.8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年申请和授权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职务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年均提高20%。申请国(境)外专利量进一步提高,年均申请5件以上。

--商标。注册商标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以上,到2010年,注册商标总量达到7011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件;到2015年,注册商标总量达到7811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件;到2020年,注册商标总量达到8611件。全市境外有效商标注册总量有较大提升,形成一批我市企业在海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商标。

--版权。到2010年,全市作品版权登记达到100件;到2015年,全市作品版权登记达到300件;到2020年,全市作品版权登记达到500件。版权合同登记量年均增长50%。主要门类作品产出量、软件版权年度登记量和核心版权产业产值有较大提升。

--植物新品种。到2010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1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到2015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6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到2020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8件以上,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达到15件以上。

--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到2010年,软件登记达到210件,产值达到35亿元;到2015年,软件登记达到260件,产值达到42亿元;到2020年,软件登记达到350件,产值达到59亿元。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得到显著提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居全省前列。

--标准及地理标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到2015年,争取国家重点技术标准课题研究项目10个;争取主导或参与研制国家、行业或省地方标准100项、市地方标准50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工作组的工作单位数量5个,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单位2个;建立省内领先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内领先的技术性贸易预警系统;形成一批在若干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100个;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采标率达到70%以上。

--商业秘密。进一步健全我市企业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到2010年,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发挥商业秘密在行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深入挖掘民间文艺作品,维护相关个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到2010年,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的达到13个,到2015年达到17个,到2020年达到20个。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做好“二二二五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即到2015年,培养一支200人的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惯例的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公务员人才队伍;一支200人的从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队伍;一支2000人的熟悉研发和经营的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骨干队伍;形成一支50人的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三、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点任务

(六)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

1.突出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作为创新主体,要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家及高管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科技研发及知识产权管理投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充分挖掘版权资源,着力培育我市创意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印刷、出版、美术、嵌入式软件、网络软件、数据库、动漫游戏、影视音像等版权领域,扶持一批骨干版权企业。通过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推动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以及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创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产业品牌和全国性品牌。鼓励企业申请外国专利和注册商标。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认识和能力。培育具有鞍山地域优势的原创性植物新品种,推进品种权的实施和产业化。加大地理标志申请力度,推动地理标志的开发。

2.引导创新资源向核心企业集聚

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源有效聚集,实现知识产权资源效益的最大化。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中小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实施等方面形成自身的特色,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发明创造,产生大批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优势和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集团;进一步完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快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加强前瞻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把握自主创新的方向选择、关键技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合作创新的有机结合获得知识产权;积极承接国内外的资本、技术和产业转移,加快与国际接轨,把鞍山建成具有竞争力的精品钢材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掌握更多核心技术,形成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变鞍山制造为鞍山创造。

3.积极扶持和培育各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重点优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需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创造、申报、管理、利用、保护的制度和流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健全必需的知识产权数据库。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特点,对大、中、小型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对大型企业实行上门提供资助、维权、指导等贴身服务。依托高新区、创业中心、孵化器、软件园等知识产权产出源泉地带建立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工作站,对中小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管理、保护的便捷服务。注重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国内外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加大对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注重专利资源积累,提高专利质量。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倡导发展自主产权的商标,在合资合作产品中倡导使用商标的本土化。到2015年,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累计达到100家。到2020年,要培育出5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七)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水平

1.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

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配套要求和长远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体系,为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尽快出台《鞍山市专利条例》、《鞍山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条例》、《鞍山市著作权保护条例》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的法治环境。强化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投融资、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积极推动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和高新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将知识产权的创造、拥有、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纳入市、区科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将知识产权的产出及运用情况作为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技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评价内容的新机制。政府财政资助和支持应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和产业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产品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

建立市政府定期研究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逐步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市与各县(市)区的二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专利代理、版权登记等机构的服务职能。

3.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制度

在制定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及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提供政策性建议。对涉及我市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技术出口等活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进行监督或调查,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新上的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要进行知识产权检索。政府投资立项的各类重大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方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外合作中转让相关知识产权时,应报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八)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生产力发展相结合、激励创新与规范市场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积极服务相结合,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磋商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合力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推进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侵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在全市企业信用系统中,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切实整顿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既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效制约权利滥用和非法垄断;既要加大权利救济,又要注重提高权利人自我应对纠纷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引导、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2.增强企业自我维权和行业维权的意识

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内部的知识产权机构,配备人员,投入经费,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自觉主动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和应对侵权的能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维权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工商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妥善解决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拓展正版软件使用领域,稳步推进软件正版化。3.逐步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监测和发布与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技术领域密切相关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和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壁垒,化解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保障我市产业经济安全。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和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法律政策,对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法律状态、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领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出预测,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发出警示,采取应对措施。

(九)全力提升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

1.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加快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进程,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搭建知识产权与资本对接平台,加快知识产权的传播、利用和转化。运用知识产权激发商贸、旅游等传统服务业活力,发展壮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在对外贸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运用,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品牌输出、知识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

2.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动权。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树立“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发展理念,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专利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提高标准中自有知识产权的含量。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加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推广和运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3.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信息促进科技创新

要运用专利文献对失效专利、有效专利、国外专利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模仿,实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借助专利文献和情报缩短科研时间和节省科研投入经费。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在新产品开发前、专利申请前、出口产品前、引进技术前、被控侵权时等,利用知识产权文献信息做好检索。同时从文献中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的人才状况,以期合作或引进。

(十)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在新能源、环保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光电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方面要实行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并举的策略,将创新成果申请国内外专利,对具有原创性的技术采取发明、实用新型同时申报的原则,以核心技术有专利、产品的专利技术集成来保障竞争优势,实现由“鞍山制造”到“鞍山创造”的转变。引导创新能力弱的企业通过检索专利文献信息来跟踪、模仿再创新,利用有价值的失效专利技术信息开发新产品。引导企业向产品、技术出口国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障在出口贸易国的权利。通过研发、引进,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技术和名牌产品。

2.提升特色优势产业能级和水平

1)精品钢材及深加工产业。重点推进鞍钢对关键技术和产品及时申报知识产权,年均专利申请量在300件以上。在高级汽车板及冷轧涂镀板,冷轧取向、无取向硅钢,高级管线钢、高级石油管和石油储备用钢,高速重轨及大型钢,高级结构钢,舰船用宽厚板等六大精品钢材领域创出国际知名品牌,把材料配方、冶炼工艺、加工新技术等申报专利。

2)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依托钢铁优势和现有装备制造基础,在冶金设备、矿山设备、大型水电配套部件、工程机械、特种汽车、环保设备、汽车配件、智能化设备和输变电终端设备、造船用部件等方面加快新技术的创造和专利的申请,实行“小商品、大市场”、“小专利、大产业”战略,突出实用专利技术实施,提高工业外观设计能力。装备制造业专利申请量年增30%以上。

3)化工新材料产业。要引导化工企业以专利和商业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化工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开发以高档染(颜)料、煤系针状焦、润滑脂、橡胶制品、高级塑料型材及制品等为主导产品的煤焦油、石化、橡胶深加工专利技术,利用专利信息全力推进无机化工、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系列产品、技术的开发,促进我市化工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

4)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重点开发和推广先进开采技术、先进加工技术,提高设计水平。依托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发和引进先进专利技术,推动矿产品深加工技术的提升。

5)光电产业。围绕电路板、新型能源、太阳能、电池、电子电器五大方向,大力推进光电产业专利技术的自主创造、引进和利用。

3.壮大现代农业产业

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高效水产品、特种养殖业、集约畜牧业、先进园艺业、生态观光业等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农副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对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特产的农产品,积极采取原产地和地理标识或集体证明商标加以保护,助其做大做强,形成知名品牌,拉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全市农业的产出效益和竞争优势,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积极引进推广农林作物和畜牧养殖业的新品种。加强动植物基因、遗传资源的保护,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及种植方法、动物养殖方法、加工技术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4.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大力发展出版业、新闻传媒业、广播电视业、影视制作业、音像制品业等核心版权产业。提高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大力扶持动漫、游戏软件等新兴产业,壮大广告、装潢、工业品外观等设计行业。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保护功能,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为发展版权产业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鞍山文化资源等优势,展现鞍山个性魅力,着力打造一批文化品牌。充分运用驰名商标、商誉和知名品牌效应,通过与国内外商贸企业的联合,努力打造一批新的现代服务商标,用知识产权引领商贸服务业的大发展。充分挖掘千山风景区、玉佛苑、汤岗子温泉等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知名品牌。

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一)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1.加强宣传

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每年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为鞍山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重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宣传力度,报道国内外知识产权重大事件、案例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进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制作和发放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手册。利用动漫游戏、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全市“五五”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每年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内容。

2.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

充分利用国家、省知识产权培训平台资源,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市举办讲座,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在全市各级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或专题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知识产权观念、战略动向、法律制度等教育,帮助领导干部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驾驭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辽宁科技大学争取开设知识产权本科课程,争取取得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制定并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启蒙和基础知识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大、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观念和知识产权意识。适时出台学生专利授权升学加分政策。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培训纳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在全市确定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和实习基地,逐步建立全市知识产权培训体系。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服务。

3.努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

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积极培育“爱国奉献、创新为民、宽容失败、保护创造”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保护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观。

(十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机制

1.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

落实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理。市人民法院要积极争取专利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职能。健全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强化部门间的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努力探索生物技术领域、地理标志产品、商业秘密、文化传统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保护措施。加快知识产权案件的行政审理速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完善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方法。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购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安排专项执法经费。

2.建立联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机制

知识产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市各部门之间、市与各县(市)区之间、各县(市)区之间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增强知识产权执法的透明度,定期发布与我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投诉及处理情况。建设知识产权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鼓励新闻媒体对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违法行为予以披露。

3.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诉和维权援助机制

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及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研究,制订对外经贸和科技合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有效应对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提高我市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与援助。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服务体系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热线,加大对中小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的组织、协助及服务力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十三)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加快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坚持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知识普及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加快培养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技术和法律兼备的专利工程师,知识产权实务操作人才,以及从事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专利检索、纠纷处理、合同谈判的中介服务人才。实施以企业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采取自主培养与合作培养、系统培养与分类培养、长期培养与短期培养、国内培养与国际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到2015年,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与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2.优化环境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针对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性、国际性及学科交叉的特点,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交流,改善和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工作环境及生活环境。根据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发展需要,提供共享的专业文献、专业数据库等基础保障。不断规范人才市场运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形成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的比较优势。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充分发挥我市鼓励留学人才来鞍山创业政策的积极作用,加大留学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有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工作经历的专门人才。聘请海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对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及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战略分析和对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3.建立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

对我市知识产权人才供需状况进行分类调查,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库,为人才来鞍提供动态及时的供需信息,促进知识产权人才的合理配置。指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期权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鼓励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落实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奖励及报酬力度。

(十四)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加快建设和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共享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不断充实和丰富鞍山知识产权网、知识产权服务网和专利技术交易网内容,逐步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便于检索、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网站。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基础网络、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提高全社会对海内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查询、整理、分析、传播、应用的水平。建立知识产权咨询系统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系统。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系统,在研发、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鼓励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分门别类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成上联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横联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下联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

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要素市场

把鞍山市科技成果交易展示中心建成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市场,常年开展综合性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大力培育多层次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构建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间知识产权的流通,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转移。组织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交易会”等国内外举办的大型知识产权交易会、博览会。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衔接,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海内外风险投资等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产业化。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上市融资。研究和推动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的机制。指导企业在合资合作、兼并收购和资产重组中,加强对专利技术、商业秘密、核心版权、具有较高公众认知度的商标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制定我市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性意见,为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维权提供服务。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交流合作,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力度,建立诚信机制,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鼓励专业机构引进和借鉴国外中介服务的先进经验和运作模式,积极向本地企业推介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桥梁作用,搞好维权服务。

(十五)制定和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1.设立市政府知识产权奖励资金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获得省专利金奖、以专利技术为核心负责起草国家行业标准、取得国家地理标志的单位,比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设立鞍山市专利奖,设专项奖励资金20万元人民币,用于奖励我市专利技术创造和运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单位。继续设立鞍山市专利申请补助资金,每年按专利申请量的实际增长递增,重点支持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向国(境)外申请专利,每件不低于500元人民币。奖励和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统一调剂解决。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2.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市财政每年按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增长适度增加专利产业化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建设,营造产学研结合的良好宏观环境。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出口单位的扶持。对列入国家、省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的,给与相应配套资助资金,联动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创造、实施与产业化。政府采购优先考虑自主创新产品。运用财政贴息等政策性融资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

3.支持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专项经费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执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大力支持知识产权的地方立法工作。鼓励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援助、专利文献检索、交易等业务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研发知识产权应用软件。鼓励建立预警机制、预警专家队伍,做好预警信息反馈与利用工作。

(十六)加强与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1.学习借鉴国内发达城市和地区的经验

组织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科研人员学习北京、上海等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城市,以及华为公司、联想集团、中石油等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先进企业经验,引进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资源利用、战略研究、出口保护、人才培养等实用模式。聘请和邀请有关知识产权资深专家、管理者来鞍实地考察、咨询、指导,切实推动我市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快速提升。

2.了解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知识产权工作立足在为我市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国际声望、吸引国际投资、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科技兴贸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积极开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和选派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和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拓展全市知识产权创新的国际合作空间,积极主动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知名大学、跨国公司进行沟通与合作,分析和掌握国际知识产权创新的发展态势。开辟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创新合作途径,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开展产业项目的联合攻关,通过合作创新推进我市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知名的科技、文化、经贸等各类国际交流活动,拓展国际技术贸易的空间。

3.举办高层知识产权论坛和交流活动

针对我市企业的实际需求,举办或积极承办高层次的国内外知识产权论坛和交流活动,让全市的知识产权管理者、创造者、实施者等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和学习。开展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专业人员互动往来,邀请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来鞍讲学,交流研讨最新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和学术信息,深入探讨研究我市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及对策。逐步与国内外著名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和大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各种专利技术与产品对接交易展洽会,召开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会,广泛推进我市对外的交流、合作、交易等工作。

五、为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组织保障

(十七)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

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本纲要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措施到位,切实把实施纲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努力推进责权明晰、规范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引导、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公众参与、合力推进纲要实施的格局。

(十八)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建立统计指标体系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分别制定和实施各自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在实施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调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等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以及知识产权对经济的贡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等内容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准确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工作实绩。

(十九)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考核评估

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考核体系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要对战略纲要实施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开展年度评估和每三年一次的期中评估,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要求。组织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界专家参加的评估小组,对战略量化指标的实现、各项战略措施的效果以及企业知识产权利用的成效、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等,进行综合的、全方位的、科学的评估,为制定下一个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