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不区分大小写,换一张

知信通 > 法律法规 > 正文

目录

查看全文

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6.04.03

【发布部门】:重庆市-地方政府办公室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0]277号
【发布日期】:2010.09.19
【实施日期】:2010.09.19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渝府发〔2009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区县(自治县)自主创新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知识产权认识,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据此,我国于2008年公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各省(区、市)纷纷出台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我市将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作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行动和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重要抓手。区县(自治县)是我市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阵地,也是对外开放的实施主体,加强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工作,就是要借助知识产权制度赋予创新成果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属性,激励发明创造,营造安商助商、招商引资的法制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要素驱动型向知识驱动型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区域支柱产业与特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区县(自治县)自主创新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站在“抓知识产权工作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就是经济工作的战略高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力度。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区县(自治县)要加紧制定与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布局,通过专利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抢占产业制高点;服务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运用商标、版权、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打造服务品牌,促进和保障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农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挖掘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资源,通过加强与农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带动特色产业和农业经济发展。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科学指导,大力推动各区县(自治县)全面开展区域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工作,降低因项目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失误和知识产权流失风险。市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对区县(自治县)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的挖掘、运用、管理和保护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抓好企业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各区县(自治县)要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核心专利、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培育力度。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驰名商标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实施主体予以表彰或奖励;政府资助的各类项目要在项目申报、合同签订、评估验收等环节中明确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利用指标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等部门要通过高技术产业化、技术创新、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攻关、新产品等计划,择优资助与扶持一批专利等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与产业化,科学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区县(自治县)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协调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到区县(自治县)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试点,探索与完善专利等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拓宽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帮助区县(自治县)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进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其中纳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予以优先采购;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加强交易监管。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成立专门行政执法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建立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协调处理力度;建立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产品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工作;实行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报告制度与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公布制度,配合做好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要适时指导、支持区县(自治县)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

五、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支撑产业集群发展。各区县(自治县)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信息分平台建设,及时建立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开展有关产业集群专利等知识产权状况分析,为确立产业发展方向与目标提供决策依据。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要支持区县(自治县)引进和培育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到区县(自治县)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知识产权维权等服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园区创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对园区的试点工作给予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区县(自治县)各类工业园区设立精干、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特色优势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维权活动,探索联盟内知识产权共享和维权机制。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各区县(自治县)要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活动为切入点,创新宣传教育与培训方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各区县(自治县)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实施计划,行政学院要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鼓励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激励中小学生参与发明创造活动。各区县(自治县)要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外部条件,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市知识产权局要会同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教委等部门统筹全市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资源,为区县(自治县)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提供师资、教材和必备的教学设施。

七、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保障措施。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知识产权工作,解决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切实做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财政预算要适当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要建立与直辖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配备与知识产权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政府将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

二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