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4.10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委第115次常委会和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关于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业的总体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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