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1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各类新闻出版(版权)活动实施社会监管,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相应处理的具体行为。
本制度所称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照职能法定原则,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处室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明晰职责、分解责任、规范程序等措施,形成逐级考核、有效监督的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一)组织协调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参与拟订新闻出版(版权)业经济政策和经济调节措施并协调指导实施,拟订新闻出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三)指导、开展新闻出版(版权)政策法规研究,分析研究国内外新闻出版(版权)最新动态,及时提出报告、建议;
(四)负责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普法培训教育,指导本系统政策法规建设和法规宣传工作;
(五)审核本局各类行政处罚公文,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会商相关部门共同承办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其他法律法规事项;
(六)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七)代拟涉及政策法规事项的各类综合性报告、文件、讲稿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一)依据国家和本省新闻出版事业发展、产业调控意见,拟订图书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承办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主要项目变更的审核、报批、登记以及出版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三)指导图书出版单位制订年度出版计划、国家和省级重点图书中长期出版规划、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负责审核、上报备案及监督实施;
(四)负责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重大、敏感选题,专业出版社地方旅游、交通及时事宣传地图选题,法律法规汇编选题的审核、备案申请及核准工作;
(五)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单位,依法查处非法出版中小学教科书活动;
(六)负责检查、监督和管理图书出版单位的日常出版活动及执行出版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年检、等级评估和重新登记工作,依法查处图书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出版行为;
(七)负责图书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图书的审读,查处违禁和不合格图书;
(八)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支持、鼓励优秀、重点图书的出版,对发展繁荣出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依据国家和本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拟订报纸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依据出版管理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的设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报社、期刊社的年检和报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报刊审读和优秀期刊、先进报社管理单位评比;
(四)负责办理期刊社重大选题备案工作;
(五)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报刊出版行为;
(六)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和报刊社驻江苏记者站的审核、审批、登记、年检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的核发工作。
(一)依据国家和本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拟订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单位、光盘生产企业、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单位及互联网出版机构设立和变更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拟订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重点选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音像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重大选题审核、报批和备案工作;
(四)负责光盘生产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变更审批和审核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光盘的审批,负责处理审批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和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
(五)负责出版单位以外的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和变更审批,核发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核准承接海外母版盘刻录业务;
(六)负责审批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等事项;
(七)负责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内容的质量管理和审看、审听工作,组织实施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互联网出版机构及复制单位的年检工作;
(八)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音像、电子出版、复制活动和互联网违法违规出版行为。
(一)依据国家和本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拟订印刷业发展规划、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印刷管理法规及相关行政规章,承办各类印刷企业申请设立、变更事项的资质认定和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
(三)编制新闻出版业科研开发、技术进步、技术监督规划,拟订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各类宗教类印刷品、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印制和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前审批工作;
(五)承担中小学教科书的印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出版物印制委托合同书的备案和全省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七)指导全省印刷企业的年检,负责出版物印制质量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印刷活动。
(一)拟定全省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审批设立出版物批发单位、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网上书店、跨省发展会员的书友会及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受理审批单位的登记变更事项;
(三)审核报批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
(四)备案管理省内出版物进口单位的进口出版物、省内各种地方性或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以及外省出版单位在江苏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出版物发行分支机构;
(五)组织省内出版发行单位参加全国性书展、书市,指导举办地方性或者专业性出版物展示、展销活动;
(六)指导发行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出版物发行业的年检、行业统计工作;
(七)承担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管理工作;
(八)依法对省内各类出版物发行网点及各种出版物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依法查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依据国家著作权法律法规,拟定地方著作权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并指导监督管理其工作;
(三)办理国家版权局委托办理的涉外著作权案件;
(四)监督管理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
(五)受理本省范围内侵权盗版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并组织案件查处工作;
(六)开展版权咨询服务,监督指导涉外著作权贸易;
(七)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
(八)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盗版盗印活动。
(一)承担全拾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分析全省出版物市场信息动向,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嘲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制订出版物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出版物发行、印刷、复制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对出版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和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五)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市、县的“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和考核全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拾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七)负责全拾扫黄打非”收缴的非法出版物的管理、销毁,组织“扫黄打非”表彰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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