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27
各区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各产业集团、专利代理机构:
现将重新修订的《南京市软件著作权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1、申请人完成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登记申请,并获得证书后,可随时到所在区(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办理资助登记手续。
2、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南京市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资助申请表或南京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登记费资助申请表(见附表,可在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www.njip.gov.cn)
(2)计算机软件或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3)计算机软件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登记缴费凭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4)个人申请资助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企事业单位、机关或团体申请资助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资助时限为当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该年度1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资助项目放入下一年度资助。区(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在对申请项目进行汇总后于每年11月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4、经市科技局同意后,于每年12月份将资助经费拨付区(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并由区(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发放给资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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