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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关于向社会有奖征集“版权宣传画”和“版权小卫士”动漫作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04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政府部门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01
【实施日期】:2006.08.01

为加大著作权保护宣传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弘扬保护知识产权,抵制侵权盗版的社会风尚,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从即日起向社会有奖征集版权宣传画版权小卫士动漫作品。中奖作品将用于由征集单位举办的各种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6828日止。

二、作品要求:

1、突出时代主题,重点围绕版权保护与创新型社会,版权保护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版权保护与新北京、新奥运,版权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尊重知识、尊重创作、尊重劳动的社会风尚等主题进行创作。

2、图案简洁,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版权宣传画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组图作品;版权小卫士动漫形象必须是单幅作品。

3、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并未经发表的最新作品,不得抄袭其它作品。凡两人以上合作作品,请将合作协议书和授权书复印件一并报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由此引起的版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解决。

4、对作品作简要的文字说明。建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作品电子数据小于3M

三、评选奖励及使用:参赛作品由征集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经专家评选评定中奖作品。凡是获奖作品一律给予作者5000元人民币奖励,其作品著作权归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方享有。未获奖作品将将根据情况编辑成册,并向作者赠送纪念册。

四、投稿方式: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退。如被采用,将另行通知。

来稿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1区甲24号。(请在信封正面注明版权宣传画版权小卫士征稿字样) ,或发送邮件至 banquanju@qq.com (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版权宣传画版权小卫士征稿字样)。

联系人:马峥、赵红仕

邮编: 100013

电话010--84251195 传真64295571

网址:www.bjcab.gov.cn

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

〇〇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