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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5.12.07

【发布部门】:吉林省-地方政府部门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0.03.23
【实施日期】:2010.03.23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立足工商职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推动区域特色品牌形成和推广,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理解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要深刻理解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内涵。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是依托自然资源、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在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推进我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对我省特色农产品品牌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推进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是改变当前我省农产品品牌发展现状,提高农产品竞争优势,实现吉林农业整体效益提升的客观需要。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资源大省。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规划,特色农产品开发培育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涉农商标、地理标志注册量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工商部门要立足职能,认真落实我省商标品牌战略,用品牌引领和促进特色效益农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用农业经济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抓住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重点

(三)明确发展目标。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初步构建吉林特色农产品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吉林特色的、知名度高的产品品牌和专业示范村(乡镇);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支柱作用的产业带(区),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提高特色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努力实现特色农产品产量、规模及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四)以玉米、大豆、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中药材、林蛙、烟叶、蓖麻、花生、燕麦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种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

(五)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重点,培育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与农户利益紧密关联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树立品牌意识,发展订单农业,强化产业化带动的功能。

(六)以培育发展贮藏、加工、流通、产地交易市场为重点,培育和引导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走向市场。

三、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工商部门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的职责

(七)制定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各级工商局每年都要结合本地实际,结合农业部门的发展规划,按照不同区域的发展关系和重点,开展特色农产品商标使用情况的调查,制定当地的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发展计划。

(八)实施“三个一”工程。辖区内有涉农企业的工商分局(所)每年都要培育一件以上农产品注册商标;每两年要培育推荐一件以上知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每年都要联系帮扶一户以上涉农企业。

(九)开展“一所三书”工作法。每个工商分局(所)都要向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为正在扩大经营的企业提供《品牌建设指导书》;向商标使用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发放《商标使用预警书》。

(十)大力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地理标志商标;要支持和鼓励传统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历史品牌产品的集中产区,挖掘和利用地理标志资源,结合产业特色,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各类组织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一)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延伸特色产业链。要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内部商标管理机构,健全商标管理制度。积极支持龙头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贷款贴息、商标权质押贷款等形式,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

(十二)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支持拥有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的产品企业实施境外发展战略,帮助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以“商品出口、商标先行”的策略拓展国际市场。

(十三)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充分整合工商执法资源,加强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打击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对农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更要给予重点保护,确保全省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十四)大力开展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商标注册、运用、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商标法律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所有涉农经济主体和广大农民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在商标注册上舍得投入、善于投入,用商标战略开拓和占领市场。同时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领导重视,纳入工作日程。各级局要将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工商机关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主要任务,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培育特色农业发展目标,要准确掌握辖区商标注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

(十六)积极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农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国家行政认定的农产品驰名商标和我省行政认定的著名商标,要兑现奖励措施;对龙头企业和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商标注册,要协调各级政府给予资金补助。

(十七)奖优罚劣,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从今年起,省工商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市州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实施奖罚措施。对此项工作开展好市(州)县局要推广经验,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的单位要限期改进,通报批评。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