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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04

【发布部门】:丹东市-地方政府办公室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丹政办发[2007]45号
【发布日期】:2007.10.29
【实施日期】:2007.10.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丹东市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商标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战略的实施,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精神,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提高商标战略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争创具有自主商标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品牌,努力在全市形成一批具有丹东特色、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商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的知名度,促进丹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做大商标总量,夯实商标品牌基础。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使我市的注册商标总量比现有总量翻一番。全面构建覆盖我市所有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商标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储备体系。

(二)实施商标战略,壮大产业集群。力争用5年到10年的时间,形成一批在省内、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省、市著名商标,以及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国家驰名商标,有地理优势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一批叫得响、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形象的大品牌,力争我市拥有的辽宁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的数量、总体水平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全省位次前移。

三、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奖励政策

1.市工商局具体负责我市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打造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的优质服务平台;强化梯队建设,加大驰名、著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力度,促进商标品牌兴企,商标品牌兴农,商标品牌兴市,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2.认真落实《辽宁省实施品牌战略实施方案》的有关扶持措施。市政府将对被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以引导和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宣传,提升商标知名度,增强商标品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各县(区)政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也要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机制,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

(二)立足区域特色,注重资源挖掘

1.全面落实、加强指导。各级工商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实行基层商标专管员制度,加强对辖区企业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推动辖区注册商标总量的增长。

2.突出重点、培育特色。重视培育支柱产业自主商标品牌,特别是优势企业的自主商标品牌培育;引导出口型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做到商品出口、商标先行,培育更多具有自主品牌的外向型企业;加强对各类新工业园区、新投资项目、新投产企业的跟踪指导,大力培育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行业的自主商标品牌建设,引导企业登记与商标注册同步进行。

(三)加大扶持力度,壮大品牌集群

1.鼓励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商部门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著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以创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做大做强企业,服务经济发展。

2.发挥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载体,在产业链中发挥集聚作用,以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整合生产要素,吸引战略投资,实现品牌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全面提升我市品牌辐射力和区域经济竞争力。

3.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技术支撑。各级工商部门要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凡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辽宁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拥有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2个以上子公司,总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办企业集团。对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服务品牌企业免于年检。

4.鼓励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对获得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及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组织,市政府将给予必要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待定)。

(四)做活农字号商标,推动新农村建设

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和集体商标申报工作。积极发挥商标品牌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功能,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牌经营,创立农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鼓励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培育一批具有原产地人文和自然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品牌。

(五)加强宣传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舆论宣传。商标品牌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取得市场权益保护的法律手段,商标品牌的总体水平是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社会公众媒体要积极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推动企业通过推介会、展览会等形式,开展创立商标品牌、保护商标品牌的宣传,展示我市良好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

2.加大保护力度。加大打假维权力度,大力支持和鼓励创立商标自主品牌,杜绝商标违法侵权行为。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地区协作、部门协作、政企协作,导入商标品牌信用评价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为各类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