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4.04
建立健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平台,开展专利技术和产品推介以及专利市场管理等活动;扶持开展专利技术评估、评审、专利许可、转让、专利权质押等。
扶持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专利技术的实施起示范作用的专利项目。包括:产业化引导资金项目、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专利权质押扶持项目等。
(一)在广州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申报专利项目具有合法实施权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条件,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专利项目具有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符合产业化发展方向的有效专利技术,并有较好的产业化条件和能力。
(一)申报单位与承贷银行已签订贷款合同书;
(二)贷款项目已产生利息。
(一)专利技术已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二)专利权人与质押债权人已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书。
(一)《广州市扶持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多个单位联合申请的,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营业执照副本、专利登记簿副本、上年度财务报表等。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
(五)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一)初步审查。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组织实地考察;
(二)项目评审。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立项建议。
(一)市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我市专利产业化工作的实际确定扶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
(二)市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广州市扶持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任务书》。
(一)每年安排不超过50万元,用于建立健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平台;
(二)每个产业化引导资金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扶持额度;
(三)每个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给予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四)每个专利权质押扶持项目给予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对专利技术评估费给予评估费的50%、最多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对有担保机构担保的给予不超过担保费的50%、最多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扶持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资助资金按年度拨付。
(一)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三)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后续取得的专利或成果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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