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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7

【所在地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联系电话:0216598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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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简介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同济大学于2003年3月新成立的一所独立建制的学院,她依托同济大学已经形成的理工科的学科和对德(欧)交往的窗口优势,密切跟踪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培养社会所需的高层次、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为己任。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聘请了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和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约瑟夫•施特劳斯教授(Prof. Dr. Dr. h.c. Joseph Straus)为顾问院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田力普教授为名誉院长。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和税法研究所等国外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知识产权学院还与国家、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国内的兄弟院校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联合招收知识产权与知识管理方向的博士研究生,与同济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作,在国际法和民商法两个硕士点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研究生。学院还招收法学辅修专业(知识产权方向)的学生。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将致力于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努力搭建起一个国际化、高水准、有实力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教学平台。

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研究中心

同济大学法学院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

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

来源: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师资力量】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师资:

教授:

高旭军 蒋晓伟 金泽刚 刘晓海 单晓光 师华 宋晓亭 孙效敏 孙远钊 田曼莉 严桂珍 杨心明 朱国华 朱雪忠

副教授:

曹伊清 程德理 顾俊杰 韩小鹰 韩燕煦 黄锫 江洋 刘春彦 刘忠 卢鹏 沈晖 沃田 徐国忠 张伟军 朱冰

讲师:

杜筠翊 洪波 黄丽勤 姜南 孔林 李峻 李丽华 罗放 马军杰 王倩 彭夯 吴宁 王海根 王江 夏凌 徐刚 徐梅 于馨淼 张韬略

来源: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同济大学-2012-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12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二、组织机构
同济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同济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2012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同济大学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
按照公布的各类《同济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①同济大学根据各省考生报考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考生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
注: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②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当地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③同济大学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级高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认可10分。取得同济大学加分政策的考生并符合相关要求,可与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叠加。
④自主选拔录取对象、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和同济大学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⑤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将考生投档成绩按上述③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依次为2、0、0、0、0,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⑥同济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
 
五、体检与专业限制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同济大学2012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要求执行。
 
六、收费标准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中德工程学院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补考未及格需重新学习者须按学分另行收费。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500元不等。
 
七、奖学金
同济大学对普通本科新生(重点本科批次录取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上海地区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上海录取学生中前50 名、除上海外其他省份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各省录取学生中前2%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八、其他
录取德语专业的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面试,不适合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监督电话:021-65983358
 
【课程设置】

同济大学法学辅修专业(知识产权方向)教学计划

一、辅修专业介绍以及教学目标

本辅修专业通过法学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教学,训练学生法学思维和知识产权实务技能,培养有理工科知识背景,同时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特别是专利代理服务的交叉学科人才。

二、辅修要求

本专业为两年制辅修专业,招收同济大学非法学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

三、教学计划

主要课程包括法学导论、民法、诉讼法、专利法、商标法、国际技术转让法、专利代理实务、著作权法、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教材名称

1

法学导论

2

2

 

 

 

卓泽渊《法学导论》

2

民法

4

2

2

 

 

魏振瀛《民法》

3

诉讼法

3

3

 

 

 

刘家兴《民事诉讼法学教程》

4

专利法

2

 

2

 

 

汤宗舜《专利法》

5

商标法

1

 

1

 

 

黄晖《商标法》

6

商业秘密法

1

 

1

 

 

张玉瑞《商业秘密法学》

7

著作权法

2

 

 

2

 

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

8

专利代理实务

3

 

 

3

 

尹新天《专利代理概论》

9

知识产权前沿问题

3

 

 

3

 

郑成思《知识产权文丛》

10

国际技术转让法

2

 

 

 

2

王传丽《国际技术贸易》

1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2

 

 

 

2

何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

12

总计

25

7

6

8

4

 

来源: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同济大学-2012-博士教育

【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 201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2-02-29 
我校2012 年拟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870 余名(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生)。我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
一、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⑶同等学力者
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截止到2012 年9 月);
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2005 年6 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英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
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必修课程(以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附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近3 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报考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还须填写《同济大学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并提供上述条件证明材料方可报考,上述报名材料须与2011 年12 月15 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⒋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岁(即1967 年9 月1 日以后出生),报考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⒌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⒍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⒎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⒏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2011 年12 月15 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三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⒈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2011 年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当年全部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和13000 元/年的助学金。对于有突出科研能力的考生,在入学时还可获新生奖学金。博士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⒉ 全日制(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即委托培养。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⒊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⒈ 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1 年11 月15 日至12 月15 日
报名考试费:250 元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zs.tongji.edu.cn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同济大学201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⒉ 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⒊ 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2 年3 月8 日—9 日(8:30—16:00),凭“同济大学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港澳台身份证和华侨身份证)、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日期

2012 年3 月10 日、11 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

 

六、初试科目

⒈外国语,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⒉业务类科目2 门,笔试;
⒊政治理论(自然辨证法),笔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免试。同等学力者必考。

 

七、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材料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同济大学201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两位专家的推荐书、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等材料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我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复试内容包括复试材料评价、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及创新能力等,形式为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 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八、录取

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研究成果及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2 年9 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直接攻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 年。

 

十一、博士生资格审核制招生程序

我校继续在部分院系开展博士生资格审核制试点工作,该类博士生招生院系、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请查看《同济大学2012 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办法》。

 

十二、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为准。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瑞安楼404 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65982683
传 真:021-65988292 E-mail:zhaopu@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__
法学院招生人员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65980614

 

同济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院系240 法学院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030100 法学

研 究 方 向

1.法学理论专业:①法理学;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③部门法哲学

2.民商法学专业:①民商法学基础理论;②知识产权法;③ 知识产权战略;④ 医药卫生法

3.经济法学专业:①经济法基础理论;②经济组织与金融法;③工业产权与竞争

法;④食品安全与市场监管法

4.国际法学专业:①国际知识产权法;②国际私法;③国际经济法;④国际法与全球治理;

⑤欧盟法与欧洲一体化研究;⑦国际法与国际组织

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①宪政建设与政治发展;②法治与政治制度建构

考 试 科 目

①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任选一门

②法学综合

③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研究、国际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任选一门

招 生 导 师

单晓光 高旭军 蒋晓伟 刘晓海 师华 宋晓亭 孙效敏 严桂珍 朱国华 朱雪忠 吕国强 田力普 殷啸虎

备 注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来源: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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