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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15

【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联系电话:(029)883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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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大学、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
 
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至1966年前共在10个专业、18个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57人。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工作后,学校是首批招收研究生和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之一,先后获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授权,形成了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等多层次、多类型、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截至2013年10月,先后招收各类研究生25300余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18000余名。目前在校研究生757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7人、硕士研究生6571人)。
 
学校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目录内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目录内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中药学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城市规划硕士等16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6人,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博、硕士研究生导师8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60%以上,硕士生导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90%以上。研究生导师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和二等奖、“长江学者成就奖”一等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员、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奖等。
 

+西北大学-2014-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8月改称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等内迁来陕,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8月复称国立西北大学。
建国初期,西北大学为中央教育部直属的综合大学,1958年归属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有21个院(系)和研究生院,80个本科专业,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目录内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8个目录内硕士授权二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各1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7个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42人,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7000余人,外国留学生700余人。
建国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专业人才10余万名,其中的绝大多数已成为所在行业、部门、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领导干部。学校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的摇篮”。学校是首批解放军后备军官培养试点院校之一。
学校每年承担国家“973计划”、“攀登计划”、“863计划”、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先后获得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长江学者”成就奖一等奖,陕西省最高科技成就奖等一系列重大科技奖励。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2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1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2014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00余人(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推荐免试、单独命题考试),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下达计划数为准。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条件(1)、(3)或(2)、(3):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3)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并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论文一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个别专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请查询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二、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证件原件到本人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3、以下考生必须选择西北大学为报名点:
报考我校艺术学理论(专业代码为130100)、美术学(专业代码为13040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为085237)、美术(专业代码为135107)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200)等专业的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西北大学作为报名点并必须在西北大学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考试地点:同报名点;录取时间:2014年4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三、其它
1、我校所有专业学位招生目录均列在(030)专业学位中心,请考生注意查看。
2、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
3、2014年研究生学费收取情况将根据国家及省上相关规定执行。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02210       邮政编码:710069
E-Mail : yzb@nw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 http://yjs.nwu.edu.cn/
联系部门: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西安太白北路229号
联 系 人: 寇  楠    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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