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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15

【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联系电话:0731-8887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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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中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占地面积5886亩,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跨湘江两岸,依巍巍岳麓,临滔滔湘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求知治学的理想园地。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现任校党委书记高文兵、校长张尧学。
中南大学由原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与中南工业大学于2000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原中南工业大学的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中南矿冶学院,原长沙铁道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中南土木建筑学院,两校的主体学科最早溯源于1903年创办的湖南高等实业学堂的矿科和路科。原湖南医科大学的前身为1914年创建的湘雅医学专门学校,是我国创办最早的西医高等学校之一。
【师资力量】

中南大学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47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36人,国家教学名师8人,教授及相应正高职称人员150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49人。

+中南大学-2014-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中南大学2014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500名左右,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2300人左右,推荐免试生人数1200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分为: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制定)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即现场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具体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的要求。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进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遵循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原则。因此,考生的学历要求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和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不接受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学位(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2、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可报考)。
 
5、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包括专业学位,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公告详见研究生院网站)。被接收的推免生到本人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推免生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须将正式加盖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初试。
 
(四)单独考试
 
我校只接收强军计划考生,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并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前经我校资格确认合格后才能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我校接收单独考试的专业原则上仅限于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等所覆盖的专业(含如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我校其他专业学位不接收单独考试。
 
(五)其他要求
 
1、学历审核:(1)军校学历考生,单考考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办理)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网上办理未果者,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并提交复印件;(2)凡在国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在外校报名点报名的上述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4日之前邮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至我校研招办,并于复试时出示原件。
 
2、我校有部分专业可以接收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其他学科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请考生遵此要求,否则由本人承担不予录取的后果。
 
3、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4、近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作弊、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停考1年之处罚的,不得报考。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不接受报考),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中南大学在职职工报考,须按中南大学人事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情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各专业的报考要求,不符合者将取消报名资格和不予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报考单考的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为中南大学,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校本部。管理类联考考生一律不能在我校报名点报名,不能在我校考点考试,而在湖南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名和参加考试;但报考会计硕士的外省考生请在当地报名和考试,不必来湖南省报名和考试。
 
网上报名须知:
 
①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②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③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④报考专业的选择要注意区分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各专业学位的代码第三位均为“5”)。
 
⑤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⑥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⑦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⑧“通信地址”一栏主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我校硕士生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中旬发放。请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便于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中南大学XX学院(系、所、年级办)”。“本人联系电话”一栏可多填写几个,便于联系。
 
⑨“备用信息1”的填写方法(仅适用选择中南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我校设一个报名点(校本部)、一个考试地点(校本部)。在外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相应报名点要求填写。湘雅医学院和铁道校区不设考点。
 
中南大学正式职工在“备用信息1”填上“中南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为“中南大学人事处”或“中南大学XX医院人事科”。
 
2、现场报名确认
 
201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现场确认手续者,报考无效。
 
普通在职人员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之前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在职人员事先最好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报考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件无效)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联考初试科目为两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学术型研究生,以及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等专业学位覆盖领域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①全国统考、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学),以上科目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②我校自命题科目:非统考、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一览表附后。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在相应学院(系、所、医院)网站上查阅。
 
“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为: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241英语(单)、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科目与统考考试相同,但如应试数学,考试科目为711数学(单)。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现场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
 
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④报考建筑与艺术学院的设计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来我校考点报名和在我校校本部参加初试。
 
4、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直接通知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2014年3-4月。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4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军校学历考生,单考考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复试和录取。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理论与实验(临床操作)相结合。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②外语水平测试;③综合素质及能力的考察。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所报考学院(系、所、医院)网站。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两门课程名称待下达复试通知时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复试工作,实行比例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
 
五、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占初试与复试总成绩的比重在30-50%之间,具体比重由学院(系、所、医院)在复试之前确定并公布。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历证书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以及在职不离岗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时确定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就读学院(系、所、医院)、专业、学费、奖学金等级、培养方式等信息,上述录取信息上报国家后,不再更改。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2、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生(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以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
 
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我校校级奖励金详情可参见:http://web.csu.edu.cn/csuaward/index.htm。
 
八、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国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招生咨询
 
本资料内容,以及之后发布有关招生的注意事项都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its.csu.edu.cn/yjsy/)查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6806,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1室,邮编4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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