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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15

【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联系电话:0533-278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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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1924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236人、副教授65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2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各类人选16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各类人选34人,博士生导师45人。另聘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及一批校外兼职教授。

+山东理工大学-2015-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①报考专业须为所学专业,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700人,有21个一级学科、98个二级学科、18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生报名参考,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四、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方式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时间一般为10月10日—31日。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公网);http://www.chsi.cn(教育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凡不按相关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采集图像和报考信息确认。逾期不能再补办。 
 
(三)打印准考证: 
 
教育部在规定时间内开通“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网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将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阶段对身份信息、学籍、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初试属于国家统考,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初试时间一般为当年1月份。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主页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待遇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985、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可享受当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时间一般为2015年4月上旬。我校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复试办法、内容将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调档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处主页公示。 
 
对拟录取的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不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我校硕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 
 
1.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我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 
 
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 
 
4.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大型赛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导师为研究生提供的助研津贴原则上理工类硕士生每生每学年不少于1200元,社科类硕士生每生每学年不少于1000元。助教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教学任务,由用人单位考核评定后发放津贴。 
 
  
 
  
 
学校代码:10433 
 
地 址: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5049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2143 
 
网址:http://yjsh.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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