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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14

【所在地区】:上海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联系电话:021-6598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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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简介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同济大学于2003年3月新成立的一所独立建制的学院,她依托同济大学已经形成的理工科的学科和对德(欧)交往的窗口优势,密切跟踪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培养社会所需的高层次、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为己任。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聘请了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和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约瑟夫•施特劳斯教授(Prof. Dr. Dr. h.c. Joseph Straus)为顾问院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田力普教授为名誉院长。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和税法研究所等国外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和信息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知识产权学院还与国家、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国内的兄弟院校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联合招收知识产权与知识管理方向的博士研究生,与同济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作,在国际法和民商法两个硕士点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研究生。学院还招收法学辅修专业(知识产权方向)的学生。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将致力于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努力搭建起一个国际化、高水准、有实力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教学平台。

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研究中心

同济大学法学院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上海)基地

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

来源: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师资力量】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师资:

教授:

高旭军 蒋晓伟 金泽刚 刘晓海 单晓光 师华 宋晓亭 孙效敏 孙远钊 田曼莉 严桂珍 杨心明 朱国华 朱雪忠

副教授:

曹伊清 程德理 顾俊杰 韩小鹰 韩燕煦 黄锫 江洋 刘春彦 刘忠 卢鹏 沈晖 沃田 徐国忠 张伟军 朱冰

讲师:

杜筠翊 洪波 黄丽勤 姜南 孔林 李峻 李丽华 罗放 马军杰 王倩 彭夯 吴宁 王海根 王江 夏凌 徐刚 徐梅 于馨淼 张韬略

来源: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代表成果】

同济法学在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研究方向,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第一,依托学校理工科及综合优势,知识产权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地位;第二,秉承学校对欧传统,德国法、欧盟法的研究走在全国最前列;第三, 与学校优势学科进行交叉,形成了建筑与房地产法、环境科学与环境法等特色研究领域。

+同济大学-2013-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二、招生组织机构
同济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同济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2013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同济大学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
按照公布的各类《同济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①同济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考生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
注: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②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③同济大学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级高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认可10分。取得同济大学加分政策的考生并符合相关要求,可与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叠加。
④自主选拔录取对象、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和同济大学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⑤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将考生投档成绩按上述③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⑥同济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
注:总分为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在考生投档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及专业级差分调整后的分数。
 
五、体检与专业限制
同济大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同济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要求执行。
 
六、收费标准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工科试验班(建筑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工科试验班(机电类)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补考未及格需重新学习者须按学分另行收费。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200元不等。
 
七、奖学金
同济大学对普通本科新生(重点本科批次录取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人。上海地区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上海录取学生中前50名、除上海外其他省份新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文理科合一计算)名列同济大学在各省录取学生中前2%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八、其他
录取德语专业的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面试,不适合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1523、65982643、65983643
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1-65981513
监督电话:021-65983358
【课程设置】

同济大学法学辅修专业(知识产权方向)教学计划

一、辅修专业介绍以及教学目标

本辅修专业通过法学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教学,训练学生法学思维和知识产权实务技能,培养有理工科知识背景,同时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特别是专利代理服务的交叉学科人才。

二、辅修要求

本专业为两年制辅修专业,招收同济大学非法学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

三、教学计划

主要课程包括法学导论、民法、诉讼法、专利法、商标法、国际技术转让法、专利代理实务、著作权法、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教材名称

1

法学导论

2

2

 

 

 

卓泽渊《法学导论》

2

民法

4

2

2

 

 

魏振瀛《民法》

3

诉讼法

3

3

 

 

 

刘家兴《民事诉讼法学教程》

4

专利法

2

 

2

 

 

汤宗舜《专利法》

5

商标法

1

 

1

 

 

黄晖《商标法》

6

商业秘密法

1

 

1

 

 

张玉瑞《商业秘密法学》

7

著作权法

2

 

 

2

 

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

8

专利代理实务

3

 

 

3

 

尹新天《专利代理概论》

9

知识产权前沿问题

3

 

 

3

 

郑成思《知识产权文丛》

10

国际技术转让法

2

 

 

 

2

王传丽《国际技术贸易》

1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2

 

 

 

2

何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

12

总计

25

7

6

8

4

 

来源: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同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