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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13

【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联系电话:025-83593251; 邮 箱:nju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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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南京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中国最早进行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南京大学于1954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1965年,共招收276名研究生。1978年,南京大学又一次成为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南京大学被列为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单位,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全国33所研究生院综合评估中南京大学名列前茅,被批准正式成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建立,标志着南京大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南京大学首批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以及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的行列,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南京大学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基础优势学科,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2年组织的第三轮一级学科学科评估中,3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一,9个一级学科排名前3,16个一级学科排名前5。

截止到2013年4月底,我校共有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两个学科已跻身世界百强之列。 目前全校共有40个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工程中心14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13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近百个跨学科研究中心,这些学科和科研平台为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 南京大学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共有博士生导师727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4名、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名、加拿大皇家科学学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89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86人、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1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9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0名。他们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活跃的学术思想把南京大学的研究生引向科学研究的前沿。 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以创新能力培养为基础,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的指导思想,重点突出培养机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培养平台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以自主科研项目为牵引,构建跨学科研究平台,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国际交流项目为纽带,打造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提升研究生学术起点;构建优秀人才培育平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开拓研究生培养和合作科研的渠道。

学校与国外大学共同创建了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中日文化研究中心等机构,为中外文化教育事业培养了众多骨干人才,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在2000年、2004年、2007年连续三届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十周年之际,由南京大学培养的20名毕业生被国务院、教育部授予“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光荣称号;南京大学有37位博士的学位论文入选“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4位博士的学位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南京大学有25部教材由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为“全国研究生教学用书”。 学校培养的研究生因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良好的专业特色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在全国高校、科研、企业等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骨干作用,为国家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才。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将继续探索高素质、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模式,把南京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工作!

【师资力量】

肖冰、狄小华、范健、方小敏、胡晓红、金俭、李友根、邱鹭风、邵建东、宋晓、孙国祥、王太高、吴建斌、吴英姿等。

【代表成果】

目前全校共有40个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工程中心14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13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近百个跨学科研究中心,这些学科和科研平台为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

+南京大学-2015-法律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1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戏剧)、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5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500名,原则上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录取,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e.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现场确认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程管理学院外,其他院系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只能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先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我校现场报名。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41,数学一、二605,数学三606)。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六、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硕士学位项目

1、自2006年开始,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学制2年。

2、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

3、报考条件: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新TOEFL成绩100分以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招生人数:20名。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招收65名硕士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1、报考条件 一般而言,符合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而且不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但是: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非法学专业毕业(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法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才能报考)。

2、录取类别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在职攻读)原则上只能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其他类别专业学位原则上非定向或定向培养,非定向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按照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的办法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设立“助学金”,每年6000元/人;对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额度10000元;对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设立“学业奖学金”,额度5000元;在硕士研究生中,教育部设有“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

十一、其它事项

1、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

2、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rawww.nju.edu.cn。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检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4、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5、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