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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13

【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25-84303200,8430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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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全国知名的唯一一所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的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构。学院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其人才培养得到三个省部级单位和南京理工大学的大力支持。 学院以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学院为目标,依托学校理工背景与学科优势,加强多学科交叉与渗透,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目前通过知识产权第二学位、知识产权双学位、“3+1+2”本硕贯通的创新模式、知识产权硕士、法律硕士以及知识产权博士等学科专业平台培养多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在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和应用型文科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10年来已经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超过20000人。学院培养的人才在知识结构和实践技能上具有较强的复合性,广受社会欢迎;除个别毕业生因为自身原因不愿立即就业外,全部获得较好的就业机会,并且职业发展前景良好。2014年,学院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目前拥有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管理方向的专职教师25人,其中,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7人(含校外的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两次被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人物的吴汉东教授等知名专家兼职博导3人),副教授9人,讲师10人,博士化率超过80%。有3名教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3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1名教师入选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数居于全国前列。 学院已经建立起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队伍,共计41人,其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10人,知识产权司法部门17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7人,大型企业1人,其他教学研究机构6人。 学院本着立足江苏、依托行业和面向全国的宗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目前拥有江苏省唯一的省级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并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及中兴通讯等知名企业组建了“知识产权与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设有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和南京理工大学专利中心。学院教师近5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近10项,承担各类省部级知识产权课题近30项;出版专著教材10多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数百篇,为政府部门出具了多份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承担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维权执法人员、企业知识产权总监等多类知识产权培训任务,并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

【师资力量】

马蕾、朱雪忠、吴汉东、田力普、曾培芳、朱显国、董新凯、吴广海、武兰芬、梅术文等

【代表成果】

学院注重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在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和国防知识产权研究方面形成了相应的特色,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二五”以来,学院教师累计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其中CSSCI论文近60篇;出版专著、教材8部;科研到账经费总额近400万元;省部级以上的课题立项1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4项,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项,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3项,江苏省社科基金立项5项,江苏省软科学课题1项,厅级课题及其他各类课题35项。

+南京理工大学-2015-法律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为2500名,其中学术学位1500名左右,专业学位1000名左右。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学习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8门课程,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一般应为国防科技系统单位在职人员。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所在省(区、市)接受报考我校的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须本人到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并且在现场确认后10天内将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提供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 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办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985”等高校优秀考生调剂以及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后及时公布。

3、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硕士生新生的学校奖助学金最高等级标准为16000元/生·年,其他年级硕士生的学校奖助学金最高等级标准为18000元/生·年,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

七、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根据2014年度录取情况初定,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生计划。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接收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15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考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目录中带“★”的为博士学位授权专业;带“※”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带“▲”的为省或部级重点学科。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传 真: 025-8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 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两类,分别招收本科为非学专业的毕业生和本科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我校的法律硕士授权点着力培养法律基础扎实、懂科技、熟悉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实用法律人才,注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科技和管理知识的传授及技能的训练,主要是培养专利审查人员、专利代理人及其他知识产权代理人员、大型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尤其是非法学的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点,其重要任务是使具有理工背景的研究生具有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能力,有能力获取在我国目前最具职业前景的“两个证书”。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之内,按照各自的教学培养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教学计划】

1、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按照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执行。(请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上查阅)

2、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按照我校《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执行。(请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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