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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13

【所在地区】:天津市-天津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22)—60602018、60273302、60600124(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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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创建于1958年,时名为河北轻工业学院,是我国第一批建立的4所轻工类的本科院校之一,隶属于原中国轻工业部。1959年,天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的主要师资和实验室设备调入我校,成为我校该专业的主体力量。1964年,在轻工业部对部属院校进行专业调整中,原北京轻工业学院的发酵工学专业、原无锡轻工业学院的塑料成型加工专业先后调入我校。1968年,学校更名为天津轻工业学院。1971年,天津大学制浆造纸专业全部调入我校。1972年,原北京轻工业学院盐化专业和享有"盐业黄埔"之美誉的中国轻工业部塘沽盐业专科学校合并后划归我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学科专业建设成果显著,制浆造纸工程学科1981年成为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点,1983年成为教育部第二批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同学科中第一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学校的管理体制改为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学校进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竞争力、影响力明显提高。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2004年,学校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前沿、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滨海新区建成泰达校区并投入使用,紧贴滨海新区产业发展需要,食品、生物、海洋、化工等一批优势学科整体迁入泰达校区,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学校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天津科技大学现建有河西、泰达、塘沽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3.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49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27余万册;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7亿元;体育场馆和专项训练设施齐全;建有较高水平的校园网;各项生活设施齐备。 
 
天津科技大学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政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应用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等17个学院(部),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来源:天津科技大学
【师资力量】

教师:张雪娥,董妍,陈杰,温建辉,原艳,张春荣,刘飞,王小晖,李小田,贾旭花,陈金玲,蔡辉,王吉林等。

 

(来源: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

【代表成果】

天津科技大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坚持特色发展、科学发展,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教育协调发展。拥有59个本科专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特色专业,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3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依托重点学科形成了生物发酵、食品科学与工程、造纸工程、海洋科学与工程、化工、包装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一批全国领先的特色学科专业。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1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建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7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代谢控制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食品营养与安全、工业发酵微生物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1个教育部食品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与中科院等单位共建"工业酶"、"制浆造纸"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建有4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1个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安全管理与战略研究中心。

+天津科技大学-2015-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约千余人),分为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型两大类别。各专业(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招生人数采取学校宏观控制,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的原则,并均可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关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前三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为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我校2015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生成9位报名号后,表示网报成功)
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我校的天津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业设计、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
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往届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工作(档案)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具体填报要求请查看网报中天津市关于报考点的相关规定。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按目录上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5.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我校报考点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关注校园网通知。选择非本校考点的考生请关注所选考点具体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届时请关注我校校园网公告。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类别
 
(一)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关于人事档案、户口等相关要求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规定执行。
(二)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复习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复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3月中下旬,复试笔试科目见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大纲、复试方式以及复试办法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通知。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及其他
 
(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九、奖助政策
 
2014年,研究生教育实行全收费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覆盖面为100%,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80%,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一等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覆盖面为100%,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80%,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博士研究生校学业、科研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2000元。
此外,学校还设立有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补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300222
联系人:刘少华姜金生咨询电话:(022)—60602018、28118424、60600124(Fax)
网址:http://yjs.tust.edu.cn
 
【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管理硕士属天津大学法政学院。符合培养方案培养合格后,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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