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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

更新时间:2015.12.07

【所在地区】:重庆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23-6725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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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中国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央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一、历史沿革
 
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中共中央西南局、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教育部和重庆市共建的管理模式。“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在全国政法院校中率先开办法学及哲学、国际共运史3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招生人数占全国招生人数的二分之一。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及全国首批刑事侦查专业本科生。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同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全国首批试点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3种类型;同年10月,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西南政法大学协议。
 
二、发展现状
 
历经65载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西政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和渝北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
 
学校现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用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14个学院,具有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及自主招生资格。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5000余人。学校举办的“天伦杯”全国政法院校辩论友谊赛是国内高校影响力较高的辩论赛事;学生辩论队先后获得第八届中国名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冠军、全国“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冠军、“创想青春--2010两岸四地高校世博辩论大赛”冠军。校艺术团曾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世界合唱比赛银奖、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优胜奖等多项殊荣。学生在排球、田径、篮球、武术、体育舞蹈、健美操等全国比赛中也屡创佳绩。
 
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包括全国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特支计划”首批青年拔尖人才等;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
 
学校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37个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23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鉴定机构。
 
在“十二五”期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0余项、省部级项目520余项、横向课题330余项、大型国际合作项目16项。
 
2013年以来,学校承担了重庆市直辖以来所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职能部门权力清单的全面清理评估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商务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等建立了多种类型的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关系;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置“中国大法官讲坛”、“中国大检察官讲坛”,获得良好的社会赞誉。学校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被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教育部联合命名为国家重点基地;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会重点研究基地。在中国法学会所属一级法学研究社团中,我校教师有10余人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近100人担任常务理事或理事。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与13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欧洲的40余所国际知名大学开展50余个学生交流项目;参与教育部“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美国西北部成立第一所孔子学院,积极促进对外汉语教学的开展和中外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吸引境外学生来华留学。
 
学校的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强。在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公布的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一级学科排行榜中,我校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所高校的法学学科被认定为六星级。在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5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我校名列中国政法类大学排行榜第二位。
 
三、培养人才
 
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雄厚的办学实力、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以及广大学子在国家建设中的突出贡献,成就了社会公认的“西政现象”。
 
65年来,学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20余万,是全国培养法治专门人才最多的高校。一大批毕业生已成长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骨干,许多已成为相关领域的领军人物。目前有近10位西政校友担任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60余位校友担任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曾任或现任国家首席、一级或二级大法官和大检察官的西政毕业生共计近40位。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全国知名高校法律院(系)或研究机构中,均有西政学子执掌教鞭或从事研究工作,全国许多法学院院长为西政校友。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中,先后有18位西政校友入选。在2011年中国校友会网权威发布的“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排行榜中,西政因校友和教师入选人数众多,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10强。
 
2012年10月24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来校视察时高度评价:“西南政法大学办学历史悠久,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众多优秀人才,推动了国家的法制昌明,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
 
2014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在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办好西南政法大学,培养更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法治人才”。
 
2015年4月18日,中国法学会会长、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乐泉在重庆市法学会调研座谈会上指出:“久负盛名的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培养出了一大批政法战线的重要骨干,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学校面临新任务、新挑战、新机遇,全校师生员工正在积极作为,务实进取,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进一步发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职能,立足西南,协同全国,面向世界,促进自身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国际知名、全国一流、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师资力量】

张玉敏, 张耕,李雨峰,廖志刚,邓宏光,黄汇, 易健雄, 曹伟,刘有东,秦洁, 马海生,牟萍,郑重,康添雄

【代表成果】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中心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重庆市科委、重庆市教委等研究课题20余项,参与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修改的研究、论证工作,经常为法院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研究人员出版专著2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管理世界》、《现代法学》《知识产权》等专业杂志发表论文200余篇,在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来源:西南知识产权网

+西南政法大学-2015-博士后教育

【招生简章】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5年度联合招收博士后公告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法学理论与实务部门协同创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性优秀法律人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 2015年度招生的博士后项目,主要研究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承担的职责使命、人民法院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课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编纂民法典等问题。

博士后围绕研究项目确定选题方向。研究项目如下:

(1)中国特色审判权运行体系研究

(2)重大刑事冤错案件实证研究

(3)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4)互联网金融所涉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5)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法律制度研究

(6)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

(7)海事审判体制改革研究

(8)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9)审判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二、招收规模 根据全国博管会的有关规定和合作双方实际情况,首次招收博士后12名: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项目4名,其余各一名。 博士后分为三组。每位博士后相对确定在一个组,实行双导师制。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2.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已获得博士学位(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非西南政法大学。

4.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

5.已经参加工作的,所在单位同意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书面承诺给与充足的工作时间保障。

6.能够严格按照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要求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并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研究任务。

7.部分研究项目要求全职在站研究,其他研究项目根据要求,必须有一定的在站研究时间保障。

四、申请程序 申请者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需向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专家推荐信》(以上材料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填写并打印)。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代表作复印件。

3.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给予博士后研究时间保障的书面材料。

4. 近期体检表(面试考核后提交)。

五、审定程序 申报时间为2015年2月2日至5月2日。申报网站为“中国博士后网”。申报时间截止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将组织申请人员针对各自申报的题目进行进站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面试考核地点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公二区和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六、待遇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所需的必要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还可给予一定资助。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待遇按照全国博管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相关政策请查询全国博管会(“中国博士后网”)有关规定,或请联系设站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书面材料请寄至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路 江燕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传真:023-67258269 Email:xzbshldz@126.com 通讯地址:(401120)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 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奕 李明 联系电话:010-67555936 67555912 传真:010—67107840 Email:zgfyxzbsh@126.com

通讯地址:(100062)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科研处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5年2月2日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