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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9

【所在地区】:重庆市-重庆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23-6246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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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1999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已有连续15年法学教育办学历史,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经验。2006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2012年成为教育部首次批准设置知识产权法本科专业的六所学校之一。
学院现有法学和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拥有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学科是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法学专业以凸显法律与信息技术交叉融合的信息法学为特色,知识产权专业以培养适应网络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需求的人才为特色。
学院现有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2个管理服务机构;有法学系、知识产权系、人文教学研究部、信息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等4个教学研究机构;有重庆邮电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省部级)、重庆邮电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省部级)、电子证据保全中心(校级)等3个科研机构;有网络社会发展问题研究中心、重庆市知识产权科普基地等2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院人才培养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法学院学生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二十余项。学生2012年荣获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金奖;2013年荣获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累进创新金奖一项、二等奖一项。近年来,学院为公安司法机关、国家信息产业管理机关、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部门、信息通信企业等单位输送了大量人才。
学院加强对外交流,不仅有学生赴英国爱丁堡大学、韩国仁荷大学等交流、深造,还有外国留学生前来就读。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

【师资力量】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已建立起一支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层次结构、学术梯队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师3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2人,博士13人(含在读3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表彰的突出贡献个人1人,部级“百千万人才库”专家1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1人。另有法律实务部门(包括重庆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重庆市版权局、知识产权局、重邮信科公司等)外聘兼职教师16人。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十余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十余项、省部级以上项目三十余上。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

【代表成果】
学院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不仅有资料齐全的资料室,还有先进的数字化模拟法庭。2010年,学院成功获得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资助,建成了全国法学院校首家集电子数据收集、分析、取证和保全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数据提取与保全实验室”和“电子证据保全中心”。2015年,学院再次申报成功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项目“电子数据分析与认证实验室”,进一步明确了学院的“法律+信息技术”的办学特色方向。现有实验室和各中心除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外,还能够向公众提供在线电子证据保全、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等服务,最终实现高等院校“教学实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目前已有600多万元专用仪器和设备,2014年还将有近100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实验室建设。
学院建立了多种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学院建设的“重庆邮电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重庆市高校首家专门从事电子数据、知识产权、计算机鉴定、通信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动植物基因等鉴定的机构。学院研发的“司法文书电子送达”项目正在法院系统推广,得到了《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的肯定。学院建成的“重庆邮电大学知识产权中心”2010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也是重庆市知识产权科普基地。2012年该中心研发的“数字版权云端服务平台” 集版权保全与登记系统、版权评估与交易系统、版权监管与保护系统于一体,并已正式上线运行。学院与重庆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公证机关、通信管理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通信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条件。
 

+重庆邮电大学-2015-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重庆邮电大学 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 重庆邮电大学     院校代码: 10617
 
二、校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 2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发轫于1950年, 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邮电学院, 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四 、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五、办学类型:学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条件
 
重庆邮电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和优势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 2.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 3000余人;在职教职工 1600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 20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 400余人。学校现占地 3858亩,校舍建筑面积 67.5万平方米 ,纸质图书 230余万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亿元,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舒适的生活条件。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森林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被命名为重庆市首批“绿色校园”、“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和“平安校园”示范单位。
 
七、报考要求
 
1 、我校 英语、翻译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 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2 、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 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 。此外,我校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对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 168cm及其以上,女生身高 158cm及其以上,无色盲、色弱。
 
八、录取原则
 
1. 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3.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
①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江苏除外),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
③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为 B + B ,必测科目等级为 4C1合格,进档后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 A+= 5分, A= 3分)。
④在各省录取中,投档分数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
⑤ 软件工程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⑥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育部批准书编号 MOE50US2A20131449N,专业代码 080701H,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 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5.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我校各类别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了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合格,专业成绩认定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成绩。四川、重庆考生的专业成绩认定该省(直辖市) 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数字媒体艺术与 动画类、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且合格,专业成绩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四川、重庆考生的专业成绩认定该省(直辖市) 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 [(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 100)× 6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满分× 100)× 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并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分 [(文化成绩× 30%) +(体育专业成绩× 70%) ]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 1%,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8.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1.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每生每年 28000元,国外期间学费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给外方学校。
2. 新生住宿费为 800元~ 1200元 /每生每年。
3. 学生如因故提前结束学业,学费、住宿费的退还按物价等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奖励及资助措施
 
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郭长波奖学金、春华秋实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学金比例达 25%;建立健全了以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为主,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费补偿、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等资助措施为辅的完善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主要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生活费。
十二、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十三、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 2号
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 : 400065
3.招生咨询热线 : 023-62468661; 023-62468662
4.学校网址 : www.cqupt.edu.cn。
【培养方案】
知识产权 
[本科,  四年,  法学学士学位,  文理兼收]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和知识产权专门学科知识、熟悉信息通信技术,能从事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与保护工作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就业去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公检法部门;信息通信、文化产业与电子商务等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科技园区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等。
【课程设置】
重庆邮电大学知识产权法专业课程建设情况如下:
 
专业主干课程与核心课程
 
(一)专业主干课程
 
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侵权与法律救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评估与鉴定、知识产权文献检索、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数字版权管理、网络技术应用、现代通信技术等。
 
(二)核心课程一览表
 
民法总论、知识产权管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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