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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更新时间:2016.01.05

【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招生办电话:0371-55551404; 邮 箱:hncdzsb@h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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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学校由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2010年3月合并组建而成,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龙子湖新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总建筑面积107万余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图书馆藏书近380万册,教学、科研、体育场等基础设施齐全。校园四季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现有59个本科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另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有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哲学、法学、地理学8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计算机应用技术、思想政治教育2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

学校拥有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高级职称人数6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35人、硕士学位教师801人。拥有一批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省管优秀专家、省555人才工程专家及省级特聘教授、省级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聘请于光远、刘国光、卫兴华、厉以宁、李京文、郭重庆等百余名知名专家学者为我校兼职教授或名誉教授。全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8000余人。

学校注重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教育教学质量上乘,就业形势良好。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学校建设有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案例分析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专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190多项次。学校设有本科生导师制,以本科生为主力撰写的《退休行为及退休年龄研究》、《生育行为与生育政策》、《种粮行为与粮食政策》、《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收入分配行为与政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行为与政策》6部专著先后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其中一些观点被作为全国两会提案依据,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多年来,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连续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河南省确立的“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财经政法类分市场”和“河南省高校创业示范校”。

学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机构,涌现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前沿性研究成果。学校坚持学术兴校,现有1个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有应用经济学开放研究中心、复杂系统建模与分析实验室等2个省级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有河南经济研究中心、河南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产业与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政府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教育统计与数据分析研究中心等7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近5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80多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0多项。学校专家的论著多次被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给予批示和高度评价,开展的投资理论与对策研究、未来20年河南产业发展研究、中原城市群理论研究、经济伦理研究等均在河南经济社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教授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主持起草的《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学报《经济经纬》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学校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中原经济区开发开放,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人才库”。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培育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爱尔兰等国的大学及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通过合作办学,派出访问学者,选送教师出国进修,互派留学生,邀请国外学者来访等多种形式,共同培养具有世界眼光的高层次经济管理法律人才。近年来,学校荣获“河南公众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2014年度值得推荐的河南教育名片”和“河南本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等称号;先后获得“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全校师生正按照学术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名校、人才强校、制度治校的发展战略,团结拼搏、众志成城,为建设基础雄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代表成果】

近5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80多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0多项。学校专家的论著多次被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给予批示和高度评价,开展的投资理论与对策研究、未来20年河南产业发展研究、中原城市群理论研究、经济伦理研究等均在河南经济社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教授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主持起草的《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学报《经济经纬》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学校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中原经济区开发开放,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人才库”。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五条办学地点: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置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14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共856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6660人,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计划230人,专科计划1470人,专升本计划200人。普通本科计划中含国家定向扶贫计划100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31人、我校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的法学(检察方向)本科计划150人。普通本科计划和专科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以往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按各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政策办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八条     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1、  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含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具体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http://www.huel.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huel.edu.cn
 
电子邮箱:hncdzsb@huel.edu.cn
 
微信公众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ncdzsb
 
腾讯微博:http://t.qq.com/hncd-zsb
 
招生咨询电话:0371-55551404
 
招生信访电话:0371-86155836
 
【培养方案】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所属学科: 法学
 
培养目标: 知识产权法专业培养的人才既具有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又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门学科知识,毕业后能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专门的知识产权事务机构从事工作,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跨国公司、大中型企业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从而成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人才。具体培养目标:第一,掌握知识产权法理论知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基础知识,具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知识产权代理等技能,具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的操作能力,具有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辅助进行诉讼的能力等。第二,具有比较扎实的外语、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
 
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
 
核心课程: 本专业将在传统法学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突出知识产权法的特点,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学科基础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总论、分论)、刑法学(总论、分论)、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专业课包括知识产权总论、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竞争法、国际知识产权法;专业选修课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专利文献检索、法律英语、专业英语、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网络著作权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WTO法、专业导论与学科前沿、律师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课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