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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

更新时间:2016.01.05

【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招生电话:0373-3326191、3325268; 邮 箱:zsbgs@h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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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其前身是始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和创建于1951年的平原师范学院。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院系调整,学校先后更名为河南师范学院二院、河南第二师范学院、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
九十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师范大学以振兴中国教育事业为已任,坚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筚路蓝缕,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现设有62个本科专业,22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设有省部共建细胞分化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黄淮水环境与污染防治、绿色化学介质与反应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物工程研究应用中心、河南省动力电源及关键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科技与社会研究所、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等30个省厅级重点科研基地和河南省规模最大、种类最多的生物标本馆;设有生命科学和化学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教育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河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教师培训”承办单位、河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学校占地面积1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亿元,馆藏图书295万册。学校现有各类学生40000余人,在岗教职工2200余人,专任教师1500余人。
河南师范大学尊师重教,唯才是举,师资力量雄厚。建校以来,赵纪彬、李俊甫、姚从工、魏名初、樊映川、杜孟模、孙作云、黄敦慈、许梦瀛、毕列爵、卢锦梭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先后在校执教。近年来,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层出不穷。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中原学者、河南省优秀专家等80人;设立省级特聘教授岗12个,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在2012年中国大学评价中,本校教师水平和教师绩效均位居河南省高校第一。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11个学科具有教授评审权。河南师范大学以“厚德博学 止于至善”为校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逐步形成了“明德 正学 倡和 出新”的校风、“修至学立世范 启智慧 益品行”的教风和“尚诚朴 勤学问 重团结 养正气”的优良学风。        
河南师范大学以校风淳、教风正、学风浓、本科教学水平高享誉省内外。作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建设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双语课程。学校生源充足,多年来本科招生第一志愿报考上线人数一直是招生计划的2倍左右,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2007年以来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化学、生物科学、日语、物理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进入本科一批招生,学校社会声誉日益提升。        
河南师范大学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注重产学研相结合,在有机药物、新能源材料、生物技术、环境保护、小麦生理生态研究等方面,学校转让的高新技术成果创造的价值达到数亿元,已成为促进河南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之一。近五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包括国家“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近100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66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获得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校园戏剧奖、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优秀奖以及省部级音乐、美术奖励48项,主编(著)出版各类教材、学术著作260余部,在SCI、SSCI、A&HCI、E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600余篇;2012年1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理论物理、物理化学、动物学、环境科学、细胞分化调控等领域的研究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据美国科技信息所对全球高校和科研机构近10年发表论文被引用情况的分析报道,河南师范大学进入世界前1%,在我国进入前1%的96所高校中位居63位。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统计,河南师范大学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 SCI收录的数量,自1994年至2001年高校大规模并校之前一直居全国高校前50位,其中1995年曾名列第29位,全国师范院校第4位。SCI论文引证在全国排序自1995年以来一直居前51位,最高位次为第30位。《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均为中文核心期刊,哲学社会科学版跻身CSSCI来源期刊,成为学界公认的名刊。        
河南师范大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的40所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和友好协作关系,派出300多位专家、学者赴国外讲学、深造、进行学术交流。诺贝尔奖获得者柏诺兹、中国科学院院士冯端、汪尔康、吴祖泽、沈韫芬,著名作家二月河,美国生物化学家陈亨,德国社会学家史耐德尔等200多位国内外知名学者被聘为名誉教授或兼职教授。学校还常年聘有美国、英国、日本、意大利、韩国等国的外籍专家来校任教。        
九十年沧桑砺洗,蕴积涵育,一代代师大人团结勤奋、求实创新、严谨治学、甘于奉献,办学效益显著。在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属高校毕业生追踪调查中,河南师范大学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优良率均居河南省属高校前列。作为河南省人才培养的摇篮,建国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各类毕业生17万余人,他们当中有的成为教书育人的典型,有的成为科学研究的带头人,有的成为发展经济的企业家,有的成为政绩卓著的党政工作者。他们以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基础、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骄人的工作业绩博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也为母校赢得了荣誉。        
近年来,学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高校毕业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教务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育工会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高等院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河南省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五好党组织”、“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高校校风校纪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各项改革,优化整合办学资源,继续加强学科“山峰建设”,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进一步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全面建设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代表成果】

近五年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包括国家“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星火计划、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29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03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主编(著)出版学术著作、教材238部;以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E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813篇,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700余篇;授权专利265项,其中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1项;2012年1篇博士论文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现了河南省和我校该项荣誉的突破。基础数学、理论物理、绿色化学、生物工程、药物合成、环境科学、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居于国内先进水平。据美国科技信息所对全球高校和科研机构近10年发表论文被引用情况的分析报道,2014年,河南师范大学进入全球ESI前1%,在我国进入前1%的96所高校中位居第63位,化学、物理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排名;2015年,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ESI高被引论文数位居国内高校第65位,居河南省高校首位。《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均为中文核心期刊,哲学社会科学版跻身CSSCI来源期刊,成为学界公认的名刊。

+河南师范大学-2014-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2014年河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476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河南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现设有71个本科专业,2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设有省部共建细胞分化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黄淮水环境与污染防治、绿色化学介质与反应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物工程研究应用中心、河南省动力电源及关键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科技与社会研究所、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河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等30个省厅级重点科研基地和河南省规模最大、种类最多的生物标本馆;设有生命科学、化学和物理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教育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河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教师培训”承办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河南师范大学设立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网络中心、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河南省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采取“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提前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专科)均采取“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其它省份,按照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无特殊要求的省份,均采取“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编导制作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时在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数线80%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第二十一条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超过省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含20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制定并实施《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方案》。
 
第二十五条保送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河南师范大学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收费许可证》(20110465-1)和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新的文件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具有河南师范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河南师范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河南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附: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邮政编码:453007
 
学校网址:http://www.htu.cn
 
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htu.cn/zs/
 
E-mail:zsbgs@htu.cn
 
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373—3326191,3325268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3326839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
 

 

【培养方案】
该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严谨的法学思维,具有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知识与人文素养(包括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法律实践能力、能够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或可以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课程设置】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总论、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贸易、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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