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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9

【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471-5300555、0471-53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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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始建于1960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管理学、理学为主,法、文、工协调发展,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大学。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300多人。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MF(金融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51个本科专业,19个蒙汉双语授课专业; 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0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包括17个本科专业和2个高职高专专业),4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9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6个科研教学辅助机构;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基地,全国少数民族蒙汉兼通财经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建有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中心和各个专业的实验室模拟训练教学设施。自治区最大的文科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是自治区首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会计实验室、CAI实验室、计算机中心、硬件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双基”合格实验室。图书馆馆藏图书220万册(纸质图书150多万册、电子图书70多万册);引进了CNKI系列数据库、EBSCO、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BVD外文系列数据库、CNKI学者成果库和教参书30多个主要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数据库。建立了馆藏文献书目数据库;全馆采取大开放格局,设立集藏、借、阅、咨询、检索一体化的阅览室(区),实行“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了现代化的图书馆信息管理服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9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465名,博士和在读博士23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4.05%。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名,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名,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8名,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人选3名,自治区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5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

学校始终把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2006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项目7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2项,国家社科基金特别项目8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8项、国家软科学项目2项、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3项,国家统计局项目4项,教育部教育规划项目3项;承担省部级项目328项。发表各级各类论文6965篇,其中核心期刊3405篇,核心期刊比例达48.9%。共出版专著和教材823部;共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02项,其中一等奖5 项,二等奖52项。现出版《财经理论研究》和《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两种学术刊物。学校还设有高等民族财经教育研究中心、全国人文社科普及基地、内蒙古产业发展研究基地、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基地、社情民意调研中心、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有两个自治区级学术创新团队。

经过5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内涵发展,深化改革,突出特色,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来源:内蒙古财经大学

【师资力量】

教师:白玉,包桂荣,包红玉,布小林,陈凌云,陈萌萌,董占军,杜建明,范祥,郭连恒,韩竞,郝艳梅,郝自贤,黄红霞,贾丽等。

(来源: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

【代表成果】

近五年来,我校共承担国家级项目6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4项,国家社科基金特别项目9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7项,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4项;承担省部级项目280项,各级各类项目承逐年稳定增长趋势。发表各级各类论文5346篇,其中核心期刊3218篇,核心期刊比例达60%。共出版专著和教材441部;共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202项,其中一等奖5 项,二等奖52项。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14-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 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西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东校区)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学科为主,法学、文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四个一级学科、二十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会计、金融三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高,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考生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来源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本科专业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高职高专各专业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1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
经济学(基地班)专业数学单科成绩90分以上。税收学(注册税务师方向)、资产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专业数学单科成绩80分以上。
第十四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软件工程、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如考生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录取系统安排到未录满专业;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民族预科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结束后转入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学习。
 
第五章 学费、学历与学位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学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其中普通本科学生3500元/学年,蒙语授课学生2800元/学年,民族预科生3000元/学年,高职高专学生5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服务外包方向)13000元/学年(含实践技能培养费95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4000元/学年、后两年8000元/学年,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70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对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登陆网站方式对学校概况、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详细信息进行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imuf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imufe.edu.cn/zsxxw
招生咨询电话:0471—3662060 0471—3662070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3662973(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70
【培养方案】

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同时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可进入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服务等部门独立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课程设置】

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实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等。

内蒙古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