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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

更新时间:2015.11.29

【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27-8193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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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学校坐落于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江城——武汉,位于全国最大的城中湖——汤逊湖之滨,东临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中国光谷”,西接武昌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位置优越,交通方便。

学校有35年办学历史,其前身为组建于1980年6月的武汉大学走读部(1992年12月更名为武汉大学专科部);1998年9月,组建武汉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8月,成立本科层次的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11年4月,经教育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起,招生录取批次由“第三批本科”调整为“第二批本科”。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办学的公益属性永远不变。学校以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普通本科高校为目标,培养以思想政治素质、文化技能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为“一体”,以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两翼”,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积极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校立足“地方性”、“应用型”、“重特色”的办学定位,秉承“厚德、笃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质量至上、和谐发展、服务社会”的教育理念,始终围绕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普通本科高校的奋斗目标,以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为主,探索出了一条特色、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科学办学新路,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独树一帜。

学校是全国最美丽的大学校园之一,环境幽雅,四季如画。占地面积1493.3亩、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建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区、行政区、体育运动区、学生生活区、教师宿舍区、生态绿化区,拥有公寓式学生宿舍、一次可容纳2万人上课的教学楼群、可容纳4000人阅读藏书量达132万册的图书馆、可容纳5000人的体育馆、面积4.3万平方米的田径场运动场、占地5.1万平方米的设施齐全的科技大楼和多学科实验楼。校园网络已实现全覆盖。

☆ 教学实力提升 学校现设有11个学院、2个课部、71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拥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3个省级重点本科专业、3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类、装备制造类、生物化工类、管理经营类、新闻传播类、艺术设计类六大专业集群。

学校与美国、法国、英国、新西兰、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等国的大学以及大唐移动、东软集团、湖北广电、文思海辉、湖北三环、中铁轨道、用友新道、嘉禾装饰、仁人德赛、广发银行、嘉鱼县人民政府等企业、媒体、机关、银行、政府建立了校校、校企、校政等合作办学、联合办专业、共建实验室、学生实习和就业合作关系,为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出国留学、考研、就业等提供便利条件。学校联合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等国外大学,实行学生游学、互派免费交换生、课程对接、学分互认,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1+1联合培养硕士项目正式启动。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和“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思想,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综合素质整体提高。近三年来,学生获科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88项;英语专四、专八考试一次性通过率均高于全国高校平均水平;2014年,学生参加全国各类竞赛获国家、省、部级奖289项,本科生学位授予率达98.47%;胡军、祝浩、王龙、郑胜东等一批“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发明之星”、“创新双杰”、“长江学子”等不断涌现;3500多名毕业生被耶鲁大学、牛津大学、“欧盟伊拉斯谟”计划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录取为研究生。建校以来,40000余名本、专科毕业生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毕业生的优秀表现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我校紧密结合湖北省以及武汉城市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坚持专业(群)对接产业、课程(模块)对应能力、培养联通就业的原则,实施质量立校战略。学校积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每年出资500万元予以支持,并免费提供办公场地。近年来,有15%的毕业生考取研究生,5%的毕业生出国深造;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0%以上,居同类高校前列。

在中国校友会发布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十强。 学校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享有良好社会美誉度的高等学府。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6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1人,教授116人,副教授202人。中青年教师均具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校每年引进20名博士。我校是全国同类高校中首批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可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为学生的外语学习、报考国外研究生和出国留学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学校教师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

【代表成果】

学校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现建有工程技术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所、计算机软件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组建了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等10个科研团队,组建了2个省级研究中心——农业电子商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正在稳步实施“2011计划”。

+武汉东湖学院-2013-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武汉东湖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东湖学院”(国标代码为11798)。武汉东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1〕73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函〔2011〕86号)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武汉东湖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13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或法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期间,我校电话联系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联系我校。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校作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环境设计专业(本科)、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专科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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