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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7

【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27-87542552、87541746; 传 真:027-8754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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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原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和原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准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临床医学等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首批获准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培养软件工程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3000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50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17人,长江学者45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7人,博士生导师700余人,教授1000余人,副教授1300余人。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00余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中心,其中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立项建设)、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专业实验室6个。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近400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0000余人,外国留学生560余人,港澳台学生200余人。
 
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了创新研究院,构建起以项目为驱动的多学科交叉科研平台,是学校培养研究生的“特区”和科学研究“特区”,将重大项目、多学科交叉项目、优秀导师等优质研究资源配置到优秀研究生的培养中,旨在促进学科交叉和前沿领域创新,培养高质量优秀拔尖人才。
 
【师资力量】

法学院现有50余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17人(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20人,博士学位获得者和博士学位攻读者占教师总数90%以上。在教师队伍中,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职务者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2人,荣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者1人,湖北省历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者5人,入选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岗位者2人,二级教授4人。法学院大力提高专任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一大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实践锻炼中得到学术成长,基本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师资体系。30余名海内外著名法学家受聘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法律学系
教授 曹海晶 何士青 贾济东 姜战军
李贵连(特聘) 梁木生 裴丽萍 俞江
张晓玲 李力    
成凡(院聘) 彭礼堂(院聘) 郭义贵(院聘)  
副教授 曹茂君 陈绪刚 管斌 冉克平
饶传平 唐永忠 王桂芳 王鉴非
王天习 尹建国 张定军

    

郭亮

李蕾

张建军

 

讲师 范运和 蒲莉 汪敏 杨昂
尹华蓉           

    
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系
教授 罗玉中(特聘) 郑友德 范建得(兼) 王干
王海霞(兼) 韦  之    
副教授 焦洪涛 高华 郑平安 鄢斌
徐军华      
讲师 范长军 伍春艳 李薇薇 李雅琴
滕锐 吕晓莉 李杜  

    
法庭证据科学研究中心
教授 刘良 黄代新    
副教授 陈晓瑞 朱少华    

 

【代表成果】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法学院始终致力于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学术品格的塑造,关注21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之中关涉国计民生的重大现实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战略实施过程中寻求学科新的切入点、立足点和增长点。大力促进各项科研教学活动与国家的法制需求相结合,加强学科前沿性、战略性、应用性问题的研究。积极参加国家立法规划、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使法学院为国家机关提供重大决策参考的咨询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在参与国家立法、地方立法、湖北省暨武汉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制政策制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来年主持的代表性课题有: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战略研究第18专题《科技发展法制和政策研究》,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专题研究;国家和地方立法研究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草案研究》《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法律专题研究》《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研究》《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立法修订研究》《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立法修订研究》《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研究》《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清至民国徽州合同文书的辑释与研究(1664-194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知识产权协调保护与管理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诉讼监督效力研究》,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价研究》,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法律环境研究》,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科技法学》和“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卫生法学》等。2003年5月,法学院俞江教授等人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举国震动,为当代中国宪政发展与人权保护史留下了浓重的笔墨。

+华中科技大学-2013-博士教育

【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5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2000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50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24人(含双聘院士1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6人,讲座教授30人,“千人计划”2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6人,博士生导师1000余人。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00余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拥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551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0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389人,港澳台学生153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约300批、1500余人次的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我校任教、合作科研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了创新研究院,构建起以项目为驱动的多学科交叉科研平台,是学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特区”和科学研究“特区”,将重大项目、多学科交叉项目、优秀导师等优质研究资源配置到优秀研究生的培养中,旨在促进学科交叉和前沿领域创新,培养高质量优秀拔尖人才。

现将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13年,我校18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划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400名左右,公布的院(系、所)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普通招考、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临床转博生)。详细情况见各院(系、所)招生简介。

2、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

3、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委托培养。

42013年我校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将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我校教育科学研究院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我校部分学院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博士研究生实行秋季一季招生。对培养年限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不允许在1.5年时报考。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5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2013年,我校进一步深化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博士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博士生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95%(委培生除外)。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生活费。研究生通过兼任助理工作,获得学业助学金即助理岗位津贴。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应聘校拨助理岗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应聘医院提供的助理岗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享受专项学业助学金。校拨助理岗位学业助学金每月15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创新研究院另设有特别津贴。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特殊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助学金和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元月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2013110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才能以硕士身份报考。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必须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4、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

5、报考同济医学院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具备本报考条件1278910外,还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应届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或临床医学7年制应届生;

2)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应届生并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成绩证明);

非应届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3)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应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临床医学7年制毕业生应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应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成绩证明);

6)获得非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成绩证明);

考生原则上限报考硕士期间所学的学科、专业,跨学科报考原则上限定在所在二级学科范围。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

6、报考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教育博士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高校教师不能报考教育博士。

7、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博士招收对象是获得硕士学位后连续工作、具有工程实践经历满五年或五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并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的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具有工程实践经历满十年或十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并且系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的业务骨干。考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10、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1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2、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进行。

五、报名

2013年博士生报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2111日上午九时—2013110日零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s.hust.edu.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ustzs.cn,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

2、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200元,届时请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3、考生报名时将一吋免冠数码照片上传到报名信息表上,或者于201319—110日到研招办现场提交,只收电子版。

4、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齐全者发给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于报名截止后(20131—3月)时刻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随时查看报名成功名单或已发准考证名单。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查询或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rz/)上进行学位(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5、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1考试时间:2013323日、24

2考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其中,本校应届硕士报考同济医学院的考生考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省武汉市航空路13号)。

3、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笔试: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可申请免考)、二门业务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学历和学位证明的查验:考试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查验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和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报考条件4中的(2)、(3)两项材料,且必须是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5、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5月初。

2)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办法、细则及基本要求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hustzs.cn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且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hustzs.cn

4)考生在复试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所)提供以下材料: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②教授、副教授推荐信二份;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④学位学历认证报告;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 体格检查表(报考主校区的考生复试时在校医院体检,报考同济医学院的考生复试时在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体检);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同等学力者不交第④项材料,但必须有报考条件4中的(2)、(3)两项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或自筹经费的申请。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5)考生复试时体检。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说明

1、报考有关费用: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2、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号为自设专业。

3、我校师资队伍情况请详见我校主页(http://www.hust.edu.cn/)上相应栏目。

4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542552    87541746

传真:027-87541509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1037        邮政编码:430074

  址:http://www.hustzs.cn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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