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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更新时间:2016.01.05

【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592-2188888、0592-2180256 (传真); 邮 箱:nzsb@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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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简介

来源: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www.iprixmu.com/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是根据2008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和省部会商要点的精神,由厦门大学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共建成立的集科研、教学、国际交流与社会服务于一身的多功能、高层次的知识产权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自2008年7月30日成立以来,秉承厦门大学“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充分发挥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交叉优势,依托厦门大学法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和公共事务学院的科研力量,同时通过自主引进专门的高层次知识产权科研人才,已经初步形成的学科优势明显、布局合理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自知识产权研究院成立以来,已经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法专业和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硕士点、博士点,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正在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90多人、硕士生30余人,自2010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博士生。研究院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和管理师的培训工作,承担了福建省、江西省、厦门市、赣州市等地区政府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希望与兄弟研究机构协力合作,与政府、企业积极互动,广泛进行国际交流,整合学术资源,夯实教育水平和研究实力,为丰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师资力量】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目前有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10人,其中教授8人(含博士生导师4人),并聘请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学会慕尼黑知识产权、竞争法和税法研究所Reto Hilty教授、慕尼黑知识产权法中心Joseph Straus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所长及科技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江彬教授等国际著名学者担任客座或者名誉教授。同时,林秀芹、丁丽瑛、郭懿美等教授在知识产权理论、制度及实务研究、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及国际保护制度研究、国家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新华文摘》、《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了《TRIPS体制下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研究》、《传统知识保护的权利设计与制度构建》、《知识产权法专论》、《知识产权法》等专著或教材10多部。近期,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促进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创新法律机制研究”、“地方文化生态区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等20多项重要课题,并承担了《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起草工作,为福建省、厦门市等地区知识产权立法、行政和司法工作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代表成果】

学校设有160多个研究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3个,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福建省重点实验室25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福建省内唯一经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自然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共承担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课题700多项,在Science和Nature(含子刊)以及Cancer Cell、The Lancet等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6篇,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人文社会学科研究实力雄厚,南洋研究、台湾研究、高教研究、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等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十一五”期间,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研究项目157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4项,立项数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教育部第四届和第五届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分别有19项和14项成果获奖。2014年,我校牵头的两个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

+厦门大学-2013-博士教育

【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 ” 和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3 年在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试点学科如下: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 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与机电学院 - 物理学;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具体专业请见附件一) 
 
对于其它学院,我校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33 个学术型专业 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62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招生计划)。另有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计划和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 (以下简称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共 40 名左右。我校 2013 年招生专业目录预计于 10 月下旬左右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3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5 、 2013 年教育博士的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6 、 报考我校“申请 - 考核制”学科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报考条件,还须同时符合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7 、在职考生报考要求:我校 2013 年博士招生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博士生政策。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 
 
四、报名 
 
1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 1 )普通招考考生: 
 
2012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1 日。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2 )报考试行“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的学科的考生 
 
2012 年 12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2 0 日。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3 )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 、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普通招考 ( 不含“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 ) 考生须于 2013 年 1 月 8 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报考试行“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的学科的考生须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前 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 关的副 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8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 9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10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前提交)。 
 
( 11 )试行“申请 - 考核制”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 、取得 “ 直接攻博 ” 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取得 “ 硕博连读 ”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5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6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 ( 不含“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 ) 考生请于 2013 年 3 月 16 日 至 3 月 22 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五、资格审查 
 
1 、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 、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七、考试 
 
(一)普通招考的入学考试 
 
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 1 )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 A 、 B 、 C 、 D 、 E )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3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 — 24 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5 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 、复试 
 
我校将于 2013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3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 (2013 年 4 月中下旬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3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 硕博连读 ”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 “申请 - 考核制”招考选拔方式 
 
我校 2013 年在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试点学科如下: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 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与机电学院 - 物理学;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该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 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学院系提交其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要求见第四款“报名” ) 
 
2. 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博导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 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和相关导师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注:各试点学院博士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相关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试行“申请 - 考核制”的学科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3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我校从 2008 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被录取为自筹类别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皆可申请我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而设立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注:被录取为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和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的相关奖学金。) 
 
(一)学校为 2012 级自筹类 别 博士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如下: 
 
1 、特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三年 9.6 万元(不纳入动态管理); 
 
2 、一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 
 
3 、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 / 人 · 年。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0% 、 20% 、 70%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 
 
学校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奖学金方案,适当提高奖学金的额度,具体方案将尽快出台。 
 
(二)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第一年原则上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确定。第二年起,一、二等奖学金根据考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十、学费 
 
全程 3.9 万元(含 3 年和 4 年学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1. 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研究院的考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校本部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 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设施良好,环境优美。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 其它 
 
1 、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2013 年 6 月 20 日 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3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4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 - 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 O 一 二年十月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各学科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学科发展水准,确定与本学科相适应的培养目标。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目标: (1)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

2.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目标: (1)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基本具有独立性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较为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目标主要参照国家学位条例,并有所与时俱进。

(二)学制及在校年限 学术型博士生(含硕博连读博士阶段)学制为4年,本直博学制为5年。学术型硕士生学制为2-3年。 博士生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本直博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硕士生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具体标准由各学科制定。

(三)研究方向 每个研究方向应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科研成果,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有充足研究经费和相应的物质条件。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硕士生的培养采用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制度,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鼓励学院和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借鉴国外一流大学经验,立足国内不断探索,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课程设置】

各学科要建立科学、系统的硕士-博士层次相互贯通的课程体系,课程总数量应合理控制。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已修读的课程在博士阶段可免修,具体要求由各学科制定。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程一般为学校或学院通修课程、核心课程和一级学科课程等。其中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和外语类课程,为必选。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体现培养目标所要求的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方法。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1年。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体现宽广、深入的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0.5-1年。本直博的课程安排时间一般为1.5年。

【教学计划】

1.各学院(研究院)在学院层面统一设置其他培养环节要求。 2.实验室安全教育、科学道德教育、科技论文阅读与论文写作、英文论文写作等统一作为课程开设,不作为其他培养环节。 3.学术讲座(可含seminar等)设为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原则上研究生在读期间应至少听满10场次学术讲座。原则上听少于10场次的讲座不计学分;听多于10场次少于20场次的讲座计可0.5学分;听满20场次讲座可计1学分。各单位对研究生听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的场次数可提出更高要求。本环节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4.中期考核(含资格考试、综合考试等)设为博士生的必修环节,计1学分。 5.文献综述与科研报告(含工作坊、workshop、研讨会等),各单位可自行规定是否设置为必修环节,是否设置学分。开题报告可与中期考核结合,各单位可自行规定是否设置为必修环节,是否设置学分。 6.预答辩培养环节,各单位可自行规定是否设置为必修环节,是否设置学分。 7.社会实践(含社会调研、田野调查、志愿服务等)作为人文社科类博士的必修环节,应至少设置1学分,实践时间不得少于3周。本环节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教材讲义】

【试卷】

【教学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