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27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于2009年11月26日隆重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亲致贺电,并派副总干事到会祝贺。该院创始院长为我国知识产权法权威学者刘春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自1981年在我国最早开始招收民法专业知识产权方向研究生。学院是以创建于1986年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为基础成立的,该中心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鲍格胥的倡导,由原国家教委决定设立的我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机构,是我国高等知识产权教育的开拓者和工作母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教育部的支持下,经过二十余年努力,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中层次与结构最为完整的教学与研究中心和工作基地,涵盖了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第二学士学位生等具有不同培养目标、不同层级的指导研究和学生培养工作。
专职教师:
刘春田 姚欢庆 张勇凡 张广良 李琛
沈致和 王春燕 罗莉 郭寿康 郭禾
金海军
兼职教师
孔祥俊 宋海燕 尹新天 朱兵 沈仁干
河山 王学政 王正发 田力普 程永顺
罗东川 许超 高卢麟 黄丹涵 黄晖
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3年9月1日);②获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3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四)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特别说明:2013年我校允许部分导师不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允许部分导师只招收本专业的硕士毕业生。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导师备注栏目中的要求。
三、报考类别说明
(一)非定向:不交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二)自筹经费: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三)定向培养:不交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四)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不提供住宿;
(五)在职定向:不交学费,不脱产学习3—5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第一年在校上课)
(六)在职培养:交纳学费,不脱产学习3—5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第一年在校上课)
2013年,在职博士生招生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0%以内。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另交。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上午8:00——11月27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pgs.ruc.edu.cn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获得报名号;
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现场确认信息
1、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2年12月1日
外地考生:2013年3月12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考核程序”中的说明)进行现场审核。
特别说明: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报名工作未完成,不得参加考试。
(三)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报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同等学力、EMBA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EMBA考生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交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
8、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考核程序”中的说明);
9、报考在职培养、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包括笔试和与导师见面
初试日期:2013年3月16-17日。
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2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3月14-15日
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1、外国语(不含听力):
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简介表的备注栏。
报考我校财金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化学系、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GRE(满分340分):成绩305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2、业务课:
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日期:201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3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
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复试情况,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其他学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其他
1、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博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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